正文
多少前辈伟人都是在无数次精炼中创造了经典,托尔斯泰写的几百页手稿,最终发表时只有5页;福楼拜在稿纸上,每10行都只写1行字,另外9行空出来留着修改用;村上春树花了六个月写完小说初稿,再花七八个月进行修改.....
这其实是对自己文案的一种态度,有一些偏执甚至疯狂。
虽然没人给你千金
一字
,但自己要有一字千金的心态,恰如其分,能简则简。
很多人说简洁不就是变短吗?
那我直接删掉几段不就可以了?
某些情况你确实可以这么说,但一定要注意——简不是为了变短而变短,而是变得更加老练和精华。
我喜欢的是你先写出1000字,然后不断精简,终稿300字。而不是从头到尾就是写出那300字。
要的是精简,不是精减。要的是精炼,不是单纯的短而已。前者考验的是你提炼和表达能力,而后者考验的是你凑字数的能力。
精简,是留下必要的,去掉不需要的;
精减:是强调必须减少数量。
比如你写了一段很精彩的细节描述文案,文字很多:
我害怕阅读的人。当他们阅读时,脸就藏匿在书后面。书一放下,就以贵族王者的形象在我面前闪耀。举手投足都是自在风采。让我明了,阅读不只是知识,更是魔力。他们是懂美学的牛顿。懂人类学的梵谷。懂孙子兵法的甘地。血液里充满答案,越来越少的问题能让他们恐惧。彷佛站在巨人的肩牓上,习惯俯视一切。
那自信从容,是这世上最好看的一张脸。
如果是精简,我应该一个字都不会删,因为我认为写得很好很老练了;
而如果是要精减,它可能会变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