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984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提出要实施“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政府开始给企业松绑。企业联合经营和资本流动成为可能。标准化如何进行改革自然也成为标准化界的重点。我国已经重新加入了ISO、IEC,与各个发达国家的标准化组织逐步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标准化主管部门深入考察了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的标准化体制的情况。当时我国在基本上还没有民营经济的情况下无法学习美国的做法,完全靠民间组织开展标准化是不现实的。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经济必然形成政府管理的国家标准化,在1978年成立的中国标准化协会自然不能被赋予国家标准化的管理职能,它仅仅在国家标准化层面起到宣传、推广和开展培训的辅助作用。ISO、IEC 的成员国中虽然主要发达国家的国家级标准化组织都是民间组织,但是也有少数发达国家和绝大部分第三世界国家的国家级标准化组织是政府负责管理, 例如:发达国家包括日本、加拿大等都是政府管理国家级的标准化。通过考察还发现,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都是通过技术委员会的方法开展标准化,工业标准的基本属性都是自愿性。所有这些对我国当时的标准化体制改革也是非常重要的启示。
在这一背景下,1989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并且一直延续到现在。虽然标准化法所建立的体制依然继承了在计划经济体制中确立的标准化管理体制,但是在当时也有比较大的进步。首先它明确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强制性和推荐性之分(标准化法第七条)。对此所作的规定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但是对于地方标准所做的规定是,地方政府仅仅制定安全卫生强制性标准。其二是该法确定了开展标准化应该建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从此,通过清理整顿,绝大部分国家标准都转为推荐性的,强制性标准大幅度减少;政府开始大力推动建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echnical Committee, 后面简称TC),承认产业的专家和利益相关方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从而向国际通行的标准化方法靠拢。标准化法把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这形成政府管理标准化的“多决策(multi-decision making)”体系。
3.3 按照标准化法逐步建立的管理运行体系
3.3.1 政府管理体系
(1)国家标准化
按照标准化法的规定,“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这个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改革开放之后曾经的名字是国家标准局、国家标准总局、国家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司,在当前是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标准委,缩写SAC)。国家标准委每年向其他各个政府主管部门(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征求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协调互相重叠或矛盾的项目,完成国家标准立项过程;对国家标准项目进行最后的审查、批准和发布;向公众公布当年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项目;受理并完成组建新的TC;作为我国正式的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参加ISO和IEC,组织我国的专家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负责分配国家财政提供的标准补助经费等。
然而,实际上标准化法规定的“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在一开始就未能严格执行。在1990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就把部分国家标准的制定权分离出去了,——“工程建设、药品、食品卫生、兽药、环境保护的国家标准,分别由国务院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草拟、审批”。
(2)行业标准化
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这些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在改革开放初期全部都是主管不同行业的部、委等机构。在1990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业代码一共有64个,说明当时的行业主管部门大约有64个。
后来由于政府的多次机构改革,有些部门撤销了,如:机械部、轻工业部、电力部、冶金部等,都转化为相应的工业联合会等组织。这些机构依然负责管理相应的行业标准化。但是,这些组织已经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在管理上与标准化法的规定相悖,自然还要找到合适的政府部门来管理。所以,这些行业标准化的行政管理在一段时间内是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来统一负责的。
在2008年工业与信息化部挂牌成立的时候,发改委的部分职能转到工信部,这些行业标准化管理职能也都随之转到工信部。现在工信部已经成为管理行业标准最多的部门,所包括的行业代码至少有18个。目前还有一些负责产业的政府部门,包括旅游局、住建部、铁道部、民航总局等,依然是各自独立负责管理行业的标准化。
(3)地方标准化
地方标准化涉及22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每个地方政府都有地方技术监督局具体主管本地区的标准化工作。其职责包括地方标准的立项、组织制定和发布。虽然标准化法只规定了地方政府应该制定强制性标准,但是各个省市的政府也都在制定推荐性标准。
3.3.2 标准化研究机构和标准化协会
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很多隶属于政府的标准化核心机构,后来大部分都转为各个部委的标准化研究所(院),成为特定的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在成立TC的时候,这些机构顺理成章成为TC秘书处的承担单位。政府开展标准化工作一般都把这些标准化研究机构(归口单位)作为重要标准化咨询机构,让它们协助政府起草标准化的法规和政策以及标准化的战略规划、分析产业标准化发展重点、承担重大标准化活动的组织工作等。例如:国家层面有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行业层面有电子标准化研究院、通信标准研究所、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中国建筑标准研究设计院等。各个地方政府也都设立了地方的标准化研究机构,如: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等。
改革开放之后,各级政府还推动成立了很多标准化协会。如:国家层面有中国标准化协会(CAS);行业层面有各个行业部门的标准化协会,例如: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中国电子工业技术标准化协会、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等。但到现在为止,几乎大部分的行业都有相应的标准化协会组织或者是中国标准化协会的分会。地方层面的每一个省市也都有各自的标准化协会。所有这些协会一般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社会组织,与政府有非常紧密的关系。由于我国的标准化法中确立的四级标准中没有协会标准,形成我国社会各界一般都认为协会标准在我国没有法律地位,协会没有权力制定发布自己的标准。所以,政府对于协会的制度设计是标准化协会主要负责协助各级政府做一些标准化的宣传、推广和培训工作,组织标准化重大活动,也有的承担政府组织成立的TC秘书处,组织专家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
3.4 民间标准化的孕育发展
3.4.1 协会标准
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政府会有时候采用“改革试点”的办法以突破旧体制的束缚。例如:借鉴美国的ASTM,IEEE-SA等老牌的标准化组织所制定的标准在技术发展、产业创新以及国际贸易中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国在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有协会标准的试点。第一个协会标准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1988年发布的CECS01《呋喃树脂防腐蚀工程技术规程》。到目前为止CECS已经发布了400 余项协会标准。中国标准化协会(CAS)到现在批准发布了130余项CAS标准。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到现在制定发布了协会标准100余项。
但是,上述这种突破体制束缚的试点从上个世纪到本世纪的前10年都只是极个别的。直到最近几年,情况才有了一些新的发展。根据贺鸣(2015)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我国已经至少有18个协会组织制定发布了自己的协会标准。有些产业协会虽然在名义上不是“标准化”协会,但也开始制定自己协会的标准,如: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等。但是总体上说,我国的协会标准化还只有极少数相对比较成熟,绝大部分还都处于探索阶段,制定的协会标准也是零星的,机构内标准化的流程和组织保障措施等机制建设也极不完善。
3.4.2 标准联盟
进入本世纪前后,我国刚刚发展起来的一些产业在出口贸易中受到了国外产业联盟的强大压力。比较典型的案例是2002年欧洲海关扣押我国出口的DVD事件。主要原因是DVD 6C集团和我国的DVD生产厂家没有就专利许可费问题达成一致。国际DVD技术标准的制定是国际DVD论坛(DVD Forum)组织,DVD6C集团则把持着标准中涉及的主要技术专利并进行专利许可。这也让国人开始认识到技术专利能够与标准相结合,并由此垄断市场。发达国家这种在产业界异常活跃的产业联盟和技术标准联盟(包括论坛组织)也引起了国人的注意。我国从此也开始出现技术标准联盟,这些联盟试图用更加市场化的方式解决产业自身的问题,例如:2002年成立的T D-SCDMA产业联盟,2003年成立的闪联(IGRS),2004年成立的e家佳联盟和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CSA),2005年成立的音像视频产业联盟(AVS)和长风开放平台标准软件产业联盟等。这些联盟都把制定技术标准作为支持企业创新和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我国政府标准化管理部门也开始意识到全部由政府管理的标准化体制与推行市场经济的矛盾性,应该采用面向市场经济更加实用主义的方法,对于民间成立技术标准联盟持非常积极的鼓励态度,希望通过产业联盟孕育民间的标准化。
科技部2008~2009年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希望通过我国推动创新联盟的发展来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创新技术、知识产权和标准化相结合,提高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2009年12月1日科技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其中的附件二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编写参考》,为企业成立产业联盟给出了详细的参考模板。从中可以看出,科技部为这种联盟设计的组织形式属于企业协议集团组织。科技部于2012年和2013年分别公布了39家和55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名单,2013年还公布了41家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重点培育联盟名单。这些联盟中很多都在制定产业的技术标准。
从进入21世纪之后到现在为止的十几年里,我国的技术标准联盟已经蓬勃发展,而且出现了很多成功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