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2015年全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这类案件是证券诉讼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为435件,2016年该数据为1109件。该网不会完全公布所有案件,但案件数量增长的趋势显而易见。
2017年7月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2016年度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显示,2016年上海市各级法院共受理1567件证券期货类纠纷,同比上升181.32%;2015年该类案件只有557件。
股东诉讼被认为是打击证券违法违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途径。受访的业内人士认为,证券诉讼案件增多,意味着资本市场的生态正在改善。
新问题也随之出现:一方面是法院担心激增的案件数量会带来巨大的诉讼压力;另一方面是律师们抱怨,各地法院对于同类案件的司法裁判标准仍不统一。
同时,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下称投服中心)代理的证券支持诉讼于去年正式起步,目前已有两例胜诉案例,市场关注度颇高。在投服中心的注册地上海,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投服中心,不仅一同进行了支持诉讼的试点,还在尝试将这种特殊的公益诉讼与示范判决相结合,解决证券维权涉及投资者人数多、地域分散,法律适用不尽统一和司法资源紧张等痛点。
尽管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持,但这种实践借鉴了德国示范诉讼的机制,也是在中国国情下与美国股东诉讼中常见的集团诉讼近似的一种尝试,其宗旨都在于完善群体性证券侵权的维权路径。
财新记者获悉,中国证监会主管法律工作的主席助理黄炜今年5月专门赴上海一中院就证券支持诉讼示范判决做了交流。下一步,最高法可能会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文,对支持诉讼示范判决给予政策支持;而正在修订中的证券法,也将给予投服中心法律地位,使其能够与司法部门更顺畅地开展合作。
证券维权案件井喷
“证券侵权纠纷案件,近三年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这类案件数量不是特别多,但从2014年以来呈现逐年大幅递增的趋势。”上海一中院负责金融商事案件的民六庭副庭长单素华说道。她告诉财新记者,过去三年上海一中院共审理了1600余件证券诉讼,每年的同比增幅都在60%以上。
最高法2003年1月发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虚假陈述若干规定》),这成为目前投资者进行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最主要的法律依据。
2013年被证监会处罚的佛山照明(000541.SZ)被认为是一个里程碑——到2015年时效期结束时,该案最终有超过2700名投资者起诉,索赔金额超过3.8亿元,获赔金额超过1.8亿元。这个如今律师们都津津乐道的案件,开启了近年股民大规模维权的大门。
……
多重因素推动
证券诉讼案件大幅增多的背后,证监会加大处罚力度是重要推手。
按照《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法院受理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的前置条件是,需要有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或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因此,证监会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资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是这类案件的经典模式。尽管法院系统从去年开始推行登记立案制,但这种先后顺序仍旧在依照惯性运行。
多位受访业内人士表示,证监会加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直接推动了证券诉讼的井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