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GGII表示,锂电企业与投资机构携手并非概率性事件,当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入快速成长期,产能建设、新品研发、客户开发、补贴退坡等,加大对资金的需求,双方需要借助彼此的优势来提升自己的价值。
同时硬币的另一面是基金设立过多,存在投资浪费、产能重复建设等风险。两种资本的结合已经成为一种行业联合大趋势,这能够扶持一批优质锂电企业,最终促进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
GGII认为,锂电企业与投资机构合资设立基金的主要原因在于:双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前者需要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融手段、风控体系、法务经验等,扩大并整合自身上下游业务;后者同样希望借助企业在行业内的敏感嗅觉、技术及市场经验,为自己找寻优质标的。
具体来看,这种合作模式优劣势明显:
(一)优势:
1.加深上下游企业绑定程度,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比如国轩高科设立专项基金参与北汽B轮融资。2.资源共享:合作双方借助彼此行业经验优势互补,共同承担化解投资风险。
(二)劣势:
1.投资过剩,资金重复浪费甚至重复建设;2.优质标的有限甚至稀缺,不排除部分企业鱼目混珠,轻则劣质产品充斥市场,扰乱市场秩序,重则劣质产品导致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3.基金成立过多,部分实体公司可能刻意抬高企业估值,团队膨胀性随之而来,不利于企业长期健康发展。
事实上,锂电企业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并非偶然,有市场的地方就有资本。从历史维度来看,投资机构进入锂电行业可以说从萌芽期就早已开始,只是一直以来,锂电企业和投资机构都以单打独斗为主,很少并肩作战。
高工锂电梳理自2014年以来的锂电企业与投资机构合作案例发现,截止至2017年6月9日,已经有比亚迪、宇通客车、北汽集团、杉杉股份、大族激光、诺德股份、国轩高科、坚瑞沃能、多氟多等细分领域佼佼者涉足。
GGII认为,锂电企业与专业投资机构的合作模式主要存在以下几大特点:
一、投资主体呈现实体公司+基金公司组合为主的特色。
少数区域以地方政府为主导,通过设立专项基金,聘请专业投资机构代理实施行业投融资管理,比如福建、四川等地。
二、这种合作模式已成为未来行业整合的一种趋势。但具体从上表来看,投资主体中的实体公司实力存在差距。
车企方面,第一梯队有比亚迪、宇通客车、北汽集团;动力电池及其上游领域,国轩高科、坚瑞沃能、亿纬锂能、多氟多、诺德股份、大族激光、杉杉股份、正业科技均有涉足,还包括跨界而来的露笑科技。
三、资金规模整体呈逐年递增态势,并且受政策及市场驱动,新能源汽车行业规模逐渐增大,且前景愈发美好,这促使并购基金朝大规模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