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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反思录:真儒起自贱业

法律逻辑  · 公众号  · 法律  · 2019-06-07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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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该接受,而不应排斥。不似当今学法律者,动不动搞个门派传承,不学师长之文章精彩,倒是以门派相争相伐,打压欺凌其他的院校学生。此恶风曾一度盛行之公、检、法之门内当权者,实在是一怪诞现象。

李二曲,父亲当兵死于流寇,幼年穷得没饭吃,有人劝他母亲把他送到县里当衙役,他母亲不肯,一定要令他读书,后自学成才,借书来读,自动地将学问磨练出来。学成后,一度到东南无锡、江阴、靖江、武进、宜兴各处讲学。在陕西境内,富平、华阴各地常设讲学之地。康熙初年,陕抚荐他“山林隐逸”,清代官府求才的一种方式,《 儒林外史 》第三四回: “我们与山林隐逸不同,既然奉旨召我,君臣之礼是傲不得的。” 也反映了自诩有那么几分专业才能的人,自然是与山林隐逸之人大不同的。其后,又征“博学鸿儒”,地方官强迫其启程赴京。李二曲绝食六日,最后拔刀自刎,官府才肯放过他。


他力主自由讲学,与清廷钳制思想政策对立。至此,可见其坚守思想之自由,人格之独立。


他觉得为虚名所累,婉拒清政府招募,把门反锁,除了好友顾亭林来访,其他人弟子也不见面了。康熙皇帝西巡,一定要召见他,他废疾坚辞,幸而免。他并不是矫情,恃才傲物,而不肯在清朝做官,是他生平的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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