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差别佣金的典型案例之一是招商证券“智远理财”财富管理计划。该计划包括五种财富管理套餐并设置五档不同的佣金区间,提供包括资产配置、深度研究、专业咨询、定制服务、投资组合、数据分析等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投资咨询服务体系。
自2011年推出以来,“智远理财”计划取得了显著成绩,累计客户数、交易量以及收入都取得稳健增长,然而在佣金战背景下“智远理财”也面临较大的降佣压力。
根据公司披露,2013、2014、2015和2016H1,“智远理财”客户平均佣金率为13.8%%、13.1%%、12.3%%、11.5%%,约为招商证券整体平均佣金率7.7%%、7.1%%、6.4%%、5.3%%的两倍。
2015 年 3 月 17 日证券业协会下发《账户管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允许取得符合相关规定的持牌机构接受客户委托,就证券、基金、期货及相关金融产品的投资或交易做出价值分析或投资判断,并代理客户执行账户投资或交易管理。
事实上,券商代客理财早年一直存在,但由于运作不规范,在2004-2007行业综合治理期间,监管层逐渐叫停了券商代客理财业务。但直至今日,征求意见稿并未正式下发。
商业模式之辨:从佣金模式
向管理费模式转变是大势所趋
投资顾问的收费模式历来有两种,一是基于佣金(commission-based),二是基于管理费(fee-based)。
在佣金模式下,投资顾问不单独收取投顾费用,而从提供产品供应方获得佣金,产品包括股票、基金、投资组合等金融产品或服务。
在这种模式下,投顾为了获取更多“返佣”,可能存在诱导交易、向投资者销售“返佣”更高产品的动机。
在管理费模式下,投资顾问单独收取投顾费用,通常是基于客户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收取固定费用,客户资产账户内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产生的交易费用不再另行收取。
佣金模式和管理费模式对应不同的监管思路。
佣金模式下,“适当性”(suitability)是遵守准则,即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
投资顾问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一定是最好的,而是最合适的。
管理费模式下,“受托责任”(fiduciary duty)是核心准则,即投资顾问必须要把客户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而不是自己的或所在机构的利益,给客户提供最好的产品或服务。
佣金模式容易产生利益冲突。在佣金模式下,投顾的收入与销售的金融产品佣金直接挂钩,投顾更具有“销售”属性,从而可能产生和客户的利益冲突;
管理费模式下,投顾收入取决于管理的客户资产规模大小,因此会努力让客户资产增值进而吸引客户更多的资产追加,与客户的利益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