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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了九十九次被告后,我终于站上了原告席

真实故事计划  · 公众号  · 杂志  · 2017-04-25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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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后,领导表扬我:“你做得很对。”我问:“有没有坐原告席的机会?回头也让我爽一把。”领导笑了笑,说了句达康书记风格的话:“没有,有民告官,你听说过官告民吗?”

这就是我每天的工作——代表政府部门坐被告席,为政府做辩护打官司。人送外号:职业被告人。

十年前,我从军都山下的法学院毕业,那时就业形势还行,同班同学大多进了公检法,或是律所,我则在刑警队和检察院都待过。

就是从那时起,我和被告这两个字再也没脱开关系。在刑警队,我负责把人送上被告席,在检察院,我又负责协助检察官对被告席上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但对于亲自坐被告席,我缺乏经验,所以有点忐忑。人家起诉的都是厅级、省级单位,让我这个20来岁的年轻人去代表,组织未免太看得起我了。

新《行政诉讼法》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所以法官每次开庭要例行公事地问问:“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某某厅长为什么没有出庭?”

我面不改色地答:“厅长有重要公务活动。”

“什么公务活动?”

“有一个重要会议。”

其实,像我这种小公务员,怎么可能知道大领导去干嘛了。我们这里不是北京,省长、厅长就是大官,我连跟人家说话的机会都没呢。

法院也知道让大领导出庭不现实,所以“应当出庭应诉”的规定只要求至县处级单位,至于市厅级及以上的单位,不过是例行公事问问罢了。

为了方便进出法院,我申请了公职律师证,开完庭不用再在笔录上摁一堆红手印了。同事看到我在路上背个大书包,就会打招呼说:“去当被告呢吧?”回到家,家人也问我:“当被告回来了?”

我的书包里常年装着沉重的卷宗。一起案件的卷宗,往往几斤到十几斤不等,不比国家司法考试的全套教材轻。

很多案件是积案、牵涉的部门多,所以法庭拖堂是常态。我坐被告席时间最长的一次,从早上八点坐到下午四点,中间还不能吃饭喝水。 法庭也考虑到能把多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不容易,不敢休庭。

那次后,一瓶300毫升的矿泉水(大瓶水怕喝多了去厕所)、几个小面包就成了我坐被告席的必备装备。不过吃的时候也得小心翼翼,以防伤害到原告脆弱的心灵。


上海律师的那个官司打了两年,最终,政府赢了。

政府打赢的官司有不少,有的是企业耍赖,有的是老板疏忽,有的是企业坑了员工,就像最近热播的《人民的名义》里的大风厂那些持股员工。政府赢了,往往也意味着原告席上的那些被坑的企业员工会陷入困境。

原告王先生,农民打扮,在某偏远乡镇经营一个企业,突然被有关部门找上门,说他无证经营。他觉得诧异,自己分明有许可证啊。一查发现,许可证早在15年前就被变更到了一个姓杨的人名下,后来又转了几手,目前许可证的所有人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便将许可证变更机关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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