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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问真相的过程中,王莹莹和冒名顶替者有过多次沟通,顺河乡中心学校的这位“王莹莹”一会儿说自己叫王莹莹,一会儿又说自己叫苗娟,她所使用的“王莹莹”的身份证是花钱买的。王莹莹称,对方毫无歉意和悔意。2017年1月,她向埇桥区教体局实名举报此事。
埇桥区教体局经过调查得知,被举报人,真名叫苗娟。2001年开始,利用王莹莹的原始学籍档案、相关的证件以及照片,办理了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2001年3月,冒名王莹莹在顺河乡马场初中工作至今。
△假“王莹莹”
举报人王莹莹查询档案还发现,早在1999年,她就被当地教委录用了,而假的王莹莹2001年才去上班。这期间的两年,自己怎么没有收到来自教委的任何通知呢?十多年前的乡镇教师招录,当地教育系统经过了怎样的程序?苗娟是如何瞒天过海,拿着自己的材料,以假的身份进入教师队伍,从教这么多年的?
埇桥区教体局的相关人员表示:“一些关键的过程时间跨度长,有些问题我们可能要补充调查,另外,我们办案需要注重证据。”
官方回应:冒名顶替者已被停职
当地记者对此事展开调查时,造假者苗娟始终不愿面对媒体的采访。事后,埇桥区教体局称,已开会研究决定,对冒名顶替者苗娟做出开除的处理。
但当地媒体随后回访发现,苗娟仍在上课。
近日,宿州市埇桥区委宣传部通报称,经调查发现,现顺河乡中心学校教师“王莹莹”(曾用名苗娟)确系冒名顶替王莹莹参加工作。已作出对“王莹莹”(曾用名苗娟)停止工作、停发工资的先期处理决定,除名等相关事项正按法定程序进行。其他事宜因时间跨度历时16年之久,且当事人中有2名关键经办人均已去世,证据不充分,证据链暂无法固定,本着对人对事负责的态度,尚需进一步深入调查取证。
目前,埇桥区已经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牵头的专项调查组加速深度调查,并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区政府新闻办会适时发布调查处理结果。
专家:教育部门调查远不够 已涉嫌刑事犯罪
在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此事涉及身份造假,有关部门却一路绿灯,仅教育部门展开调查还远远不够。“这个冒用身份证的人,怎么可能办出这个身份证来。这里面有关部门在办这个身份证时是否有弄虚作假;第二,她用冒用的身份证去顶替别人的工作,相关的单位难道没有对这个身份进行审核吗?”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认为,此案已涉嫌刑事犯罪,“首先,从民事方面角度而言,苗娟侵犯了王莹莹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对用人单位来说,她可能会构成欺诈。其次,从刑事角度来看,涉嫌冒名顶替的人员,从事了伪造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要根据情节,来判定是不是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或者说伪造身份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