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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发布后,获得了业界热切关注。易方达基金负责人表示,《方案》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将推动公募基金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战略、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综合能力。华夏基金总经理李一梅认为,《方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要求行业机构牢固树立以投资者最佳利益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并贯穿于公司治理、产品发行、投资运作、考核机制等基金运营管理全链条、各环节,实现从重规模向重投资者回报转型。通过机制调整,实现公募基金功能性和盈利性的有机统一,强化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有助于行业回归业绩本源和高质量发展。
为解决长期困扰行业的“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问题,《方案》提出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等举措,建立健全基金公司收入报酬与投资者回报绑定机制。
目前我国主动权益类基金主要采用固定费率模式,按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2023年7月,证监会启动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印发了《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提出在坚持以固定费率产品为主的基础上,研究推出更多浮动费率产品试点,完善公募基金产品谱系,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选择。
在浮动费率机制方面,《方案》提出,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对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确定具体适用管理费率水平。如持有期间产品实际业绩表现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升档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