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对纯电动轻型货车不限行或少限行。
4、促进机动车报废更新,加快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完善农机报废更新实施指导意见。
5、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商用步伐。推动车联网部署应用。
6、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
7、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奖励与强制相结合的消费更新换代政策,鼓励企业开展以旧换新,合理引导消费预期。
五、工信部:《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
3月9日,工信部发布《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报批稿)规定了汽车驾驶自动化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级原则、技术要求等。
《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基于驾驶自动化系统能够执行动态驾驶任务的程度,根据在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角色分配以及有无设计运行条件限制,将驾驶自动化分成 0~5 级:
0 级驾驶自动化(应急辅助)
驾驶自动化系统不能持续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但具备持续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1 级驾驶自动化(部分驾驶辅助)
驾驶自动化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内持续地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且具备与所执行的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2 级驾驶自动化(组合驾驶辅助)
驾驶自动化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内持续地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且具备与所执行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3 级驾驶自动化(有条件自动驾驶)
驾驶自动化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内持续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
4 级驾驶自动化(高度自动驾驶)
驾驶自动化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内持续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和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接管。
5 级驾驶自动化(完全自动驾驶)
驾驶自动化系统在任何可行驶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和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接管。
六、工信部召开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研讨会
3月16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听取行业机构、企业代表对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的意见建议,深入研究分领域、分区域、分车型电动化的目标、方式及政策措施。装备工业一司表示,下一步拟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行业力量开展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积极推动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电动化水平提高。
七、地方政策
3月25日,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2020年一次性增加小客车指标的配置公告。根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提振汽车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的要求,依照《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2020年一次性增加2万个小客车指标。
3月24日,浙江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鼓励杭州有序放宽汽车限购措施,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和下乡惠农政策,深挖农村汽车消费潜力;发挥浙江省汽车保有量大的优势,扩大二手车市场流通,依法放开汽车改装市场,努力挖掘汽车后市场服务潜力;创新汽车消费服务,拓展线上线下购车渠道,鼓励品牌汽车经销商提供网上看车、送车试驾等服务,策划举办一批“浙里行网上购车节”等促销活动。
3月20日,广州市政府第15届104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广州市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提出将增加中小客车指标。
3月4日,湖南省发展改革委为促进汽车消费升级行动,将鼓励各地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并鼓励省内企业开展“汽车下乡”促销和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
3月3日,广州市政府发布《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针对疫情期间市民自驾通勤的需求,加快推进落实2019年6月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并视情况研究推出新增指标。2020年3月至12月底,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推进汽车更新换代,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在广州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