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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下月起,"非标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最高罚200元还可能扣车!

新闻晨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2-23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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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电动自行车受到部分市民青睐,但也带来一些安全隐患。 /晨报记者 张佳琪


3月起,非标电动车如上路行驶将被视为违法,依法处以50元罚款。3月25日《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处罚上限将提高至200元;如果骑车人不接受处罚,或者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交警还将对其采取暂扣车辆等处罚措施。


新闻晨报记者 邬林桦


基数大:当年光申请临牌的就有302万辆

2014年3月1日,新版《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正式施行,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因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而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即“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根据国家和本市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为:最大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不超过40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超过24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具备骑行功能和超速断电装置等。符合上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经上海市经信委审核批准,统一纳入“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只有在目录里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才能销售、上牌。

根据当时的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的统计,上海共有500余万辆“非标电动车”。

从保护市民财产权、方便市民出行的角度考虑,《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附则专门制定了过渡期管理措施,对办法公布前已经购买的“非标电动车”,可申领临时牌照上道路行驶,这个过渡期被限定为3年。

2014年3月1日,上海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开始受理“非标电动车”临时牌照领取业务,到当年12月22日,共发放了302万张临时牌照。

昨天,在虹口公安分局非机动车管理所办公室的档案柜里,记者看到成捆的材料,全部是3年前申领、补领非机动车临时号牌的骑车人办理的文书和书面承诺。据介绍,当时公安部门已逐一告知申领、补领者,临时号牌的有效期是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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