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5)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一、招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专用邮箱(见结尾处),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表贴照片(样式见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和学位证书证明材料电子文件。
(3)涉及工作经历证明的,要求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有关政府机关任命文件等电子文件。
(4)提供一篇能反映个人专业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论文、调研报告等)电子文件。
以上材料应聘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5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2)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确认:
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7月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测应聘者专业理论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主要为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主要包括:综合素质(例如岗位认知、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专业素质(包括对相关专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等)、岗位匹配性(如岗位相关工作经验、对特定环境的适应能力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