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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干这事年赚200万,但“好日子”还能持续多久?

21世纪经济报道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5-20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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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1日起,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施行,明确规定5类入境行李不予放行,执行针对入境旅客的行李和入境快件的全面监管。


①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②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③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④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⑤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个人携带物品如超“自用合理”范围将不予放行


公告规定,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海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 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海关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3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



业内人士解读新政常见物品有相关规定及免税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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