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体质测试:测试项目为
身高体重指数(BMI指数)、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
。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测试结果将作为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详细安排届时参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具体通知。
考生需提前自行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涵盖来校测试时段(未购买者,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3.资格认定
我校将根据考生现场考核成绩,统一考核及认定,择优确定获得拟入选资格的考生名单。对于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的考生,在面试合格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对于仅参加面试和体质测试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拟入选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最终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4.优惠政策
对于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我校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考生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浙江省考生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予以录取。对于其中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优先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于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我校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最终模拟投档线的考生,若报考我校多个招生专业且满足录取条件,则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示的其自主招生入选专业范围内)。
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
2019年3月29日-4月15日;
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19年5月中上旬;
确认参加现场考核时间:通过初审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现场考核,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现场考核的资格,确认时间参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现场考核时间: 2019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参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测试地点:天津大学(具体地点届时参见相关通知);
资格公示:2019年6月下旬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1)所有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高考,且在生源所在省(区、市)自主招生相应批次报考我校。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填报批次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提供给专家作为参考材料;
(3)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要求其参加学业测试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4)我校根据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投档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我校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最终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5)被录取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软件工程专业的信息学获奖考生,入校后需按天津大学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ACM-ICPC)集训队要求参加训练和比赛。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1)自主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2-27403794;
(2)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等内容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3)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4)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查实其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则认定该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该考生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高考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做进一步处理,若该考生已入学,则取消其学籍,若该考生已毕业,则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可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5)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提供往年自主招生测试考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6)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八、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九、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 022-27401800
通讯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354
天津大学
2019年3月
我取得了XXX竞赛XXX奖励,是否符合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前5项报名条件要求?
我校自主招生前5项报名条件所涉及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
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
奖项和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
明天小小科学家
”奖励活动
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奖项的获奖学生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s.cyscc.org.cn/)公示为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一等奖名单以各省科协公示名单为准。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考生
仅限创新项目/创新成果/竞赛项目获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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