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办法》明确网贷平台中介属性及其业务范围,并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以及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内容。
事实上,担保、托管、信息中介性质、信息披露等等已经说的太多,《办法》之前,身处其中的绝大多数玩家未必不清楚,不过是为了短期利益在揣着明白装糊涂。
《办法》提出的各类规定,包括银行资金存管、限额等各项规定,将进一步加大网贷平台合规发展成本,压缩其盈利空间。
《办法》之后,糊涂日子度日的平台末路穷途不过是时间问题。
未来,一大批不符合监管规定的平台势必将被市场淘汰出局,国内网贷行业洗牌加速,拼命的时候来了!
而银监会对网贷定位是小额,规定
自
然人借款上限20万,在不同平台借款总额不能超过100万,法人则分别是100万和500万
——网贷之家发布的《P2P网贷行业2016年7月月报》显示,
截至2016年7月底,P2P网贷行业贷款余额增至6567.58亿元,借款人数为115.39万人,人均贷款额度近56.92万元——多数平台已经违规。
未来的12个月的缓冲期,行业将等来最后的结果:
一、上限20万,13项不能做,约九成平台不解决困局就出局
很不幸,银监会对借款上限的限制,似乎就是冲着以大额借款业务为主的平台来的。P2P是传统金融的补充,那么大额业务就是同传统金融口中抢食,同时,大额借贷业务意味着更大的风险,而《办法》希望的是网贷服务中小微企业。
《办法》影响之下,网贷第一股的直接反应是股票暴跌22%。股价是最直观的结果,事实是,
据业内的信息,借款超过20万的大有人在,占比4到5成,
业务整改已是绝大多数平台面临的困局。
此外,明确规定13项平台不能从事的业务,包括债权转让,不得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债权转让业务模式被叫停,
事实是有80%的平台在这么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