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元亨利贞
乾。元亨利贞。 聊聊法律、金融(信托)和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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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妹美刀,统统跑不掉。

元亨利贞  · 知乎专栏  ·  · 2013-11-23 14:23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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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机构”须执行完善尽职调查程序以识别现有美国账户持有人,以及美国公民拥有的非美国账户,并从2014年1月1日起向美国国税局提供上述账户的信息。如有违反,将被课以30%的惩罚性税收,并可从外国金融机构取得的来源于美国的“可预提付款 ” [1] 中扣除。

做为“参加机构”,金融机构必须对存款余额在5万美元以上的境外个人账户展开调查。金融机构需要确认客户是否为美国公民或居民,审查客户开设或维护账户时使用的身份信息中是否包含具有美国公民身份的印记(如出声地证明等等)。在实践中,金融机构获得此类信息难度较高,还面临相关法律障碍。即使能够得到所有信息,还需进一步征求客户是否同意开户银行向美国税务机关提供其详细个人信息资料。而对100万美元及以上的所谓高价值账户,金融机构还需进行进一步查询,对其过去长达五年内获取的各类文件予以详细审查。按照“法案”要求,高价值账户的文件审查和披露信息需在成为“参加机构”后的一年之内完成,其它账户在两年之内完成。“参加机构”合规和政治风险成本之高实际上是难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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