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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雷程浩:新零售,很多人误判了“拿来即走”的价值

浩哥说  · 公众号  · 科技自媒体  · 2017-12-12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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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从省成本的角度来讲,这个账其实算不过来:


  • 所谓的无人零售只是实现了消费者端的无人,但后台仍有很多节省不了的人工环节。你得有人负责去理货吧,有人负责上架吧。包括得有人定期搞搞卫生,货架乱了总要有人去整理一下,等等。这些都是日常工作,想做到无人其实挺难的。此外有个人在店里,盗损率肯定也会低不少。


  • 便利店的店员价值并不仅限于卖东西,他们还能干很多别的事,例如收发个快递、送货上门、卖个理财产品等等,这也是便利店的增值业务之一。你用“拿来即走”把他们给替代了,那么增值业务也随之消失。而且便利店利润最大的热食类产品没有店员的话也不好销售,当然未来可能会有卖熟食的自动化解决方案。


因此我认为Amazon Go的价值不是把店员取代了,至少在短时间内不是,也不是降低房租,这点我就不展开了。


当然我也不认同“拿来即走”因为还是离不开人就没有价值。这项技术的长远价值在于提升了用户购物体验(从用户体验的角度看,超市比便利店更需要“拿来即走”),未来会发展成为智能零售的基础架构。


第二:未来“拿来即走”和信用卡、移动支付一样是智能零售的基础设施

我的第二个观点是,“拿来即走”会成为智能零售的基础设施。未来大型超市、连锁便利店,都会接受这项技术。


为什么这样讲?道理与信用卡相似。信用卡本质上是给卖家增加了成本。在中国,商家要给银联交1%的手续费,在美国要给MasterCard或者Visa交3%。这个费用是卖家承担,要交给信用卡公司的。这也是为什么在美国很多快餐店都不接受信用卡,必须得用现金的原因。同样淘宝上有很多卖家也不接受信用卡付款,除非买家自愿承担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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