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如果你想成为作家,有两件事必须首先得做到:多读,多写。据我所知别无捷径,绕不开这两样。我看书速度很慢,但通常我每年要看七八十本书,其中多半都是小说。我读书并非为了学习写作;我读书是因为我就喜欢。瘫倒在我的蓝椅子上读书,这是我晚间的消遣。同样,我读小说并非为了研究小说的艺术,而纯粹是因为我喜欢故事。但不知不觉中我还是在学习。你拿起来读的每一本书都有教益,通常写得不好的书比好书教益还要多。
我读八年级的时候,碰巧读了一本穆瑞·莱恩斯特的简装版小说,我也读过他的其他作品,知道他的写作水平不大稳定。具体那一本说的是在小行星带采矿的故事,算不上是他的成功作品之一。这么说太客气,事实上那小说写得糟透了,里面的人物单薄如纸,情节发展荒诞不经。最糟糕的是(至少在我当时看来),莱恩斯特爱上了“热情的”这个词。角色望着储有矿藏的行星带露出“热情的”微笑。小说快结尾的时候,男主角给大胸脯、金头发的女主角来了个“热情的”拥抱。对我来说,这就像注射了文学意义上的牛痘,终生对天花免疫:据我知道,我写短篇也好,长篇也罢,从来没有用过“热情的”这个词,总是尽力避免。
这本《星际矿工》在我的读者生涯中算得上一本重要的书。大概每个人都记得自己失去童贞的经历,而大多数的作家也都记得自己丢下手的第一本书,心里想:我都能写得比这本书强些。见鬼,我本来就比他写得好!当一位艰苦奋斗的作家发觉,自己的作品毫无疑问要比某个靠写作赚到钱的人写得更棒的时候,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他/她感到鼓舞的?
通过阅读烂文章,人最是能清楚学会不该怎么写——只消一本《星际矿工》这样的小说,就比得过上好的写作学校一学期的课程,还得连上那些名人讲座都算在内。
而好的作品能教给学习写作的人以风格、优雅叙事、情节发展、丰满可信的人物创作,还有实事求是的态度。一部像《愤怒的葡萄》这样的小说可以令一个新手作家充满绝望之情,还有那种美好老派的妒忌感——“我永远写不了这么好,哪怕我活上个一千年呢”——但这种感受又可以作为一种激励,诱使作家更加努力,目标定得更高远。一个好故事再加上好文笔,看得人血脉贲张,仿佛被击倒在地,这是任何一个作家经受锻造的必由之路。除非你曾被好作品震倒,否则你决不可能希望让自己的作品也有如此力量,将读者震住。
因此我们阅读、体会那些平庸之作,以及那些绝对的烂书,这样的经验会帮助我们,当这些东西悄然出现在自己作品中的时候我们能有所识别,免得写成那样。同样,我们阅读也是为了拿自己跟好作家及伟大的作品做个比对,对自己能做到哪一步心里有个数。我们阅读还为了体验不同的写作风格。
你可能会发觉自己借用了一种特别触动自己的写作风格,这没什么不妥。当我少年时代看雷·布拉德伯里的时候,我写的东西也像他——一切都翠绿青葱,充满神奇,仿佛透过被怀旧模糊的镜头看事物。当我读詹姆斯·M.
凯恩的时候,我写的一切都简洁脆快,硬朗坚决。我读洛弗克拉夫特的时候,我的行文风格也变得华丽繁复,有拜占庭之风。我少年时代写的小说里所有这些风格糅合其中,效果很是杂乱可笑。像这种不同风格的混合杂糅在形成你个人风格的过程中必不可少,却不是凭空发生的。你必须得广泛阅读涉猎,同时不断精炼并且重新定义自己的作品。我很难相信那些很少阅读的人(有的根本一点书都不读)竟然也打算写作,并且期望别人喜欢他们的著作,但我知道确有这种人。如果每次有人告诉我说他/她想当作家,却“没时间读书”,我就可以收到一毛钱的话,攒到今天我收的钱足够吃一顿很不错的牛排大餐了。就这个话题可否容我直言不讳?如果你没时间读书,那你就没时间(也没工具)写作。道理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