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评价办法(试行)》,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从形式转向实质效果,提升法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效能。该评价办法围绕科学评价标准、多元评价机制、动态奖励措施和考评结果运用四个维度构建评价体系,包括量化评分、等级评定和司法建议等。评价工作采取旁听人员与审判人员共同评分的“双轨并行”模式,并引入线上旁听人员评价。对于实质性化解争议和推动行政行为纠错的行政机关有奖励加分项。考评结果将定期向银川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报告,并公开通报,以实现评价结果与切实履责的有机融合。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评价办法(试行)》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升其实际效果和质量,制定了该评价办法。
关键观点2: 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
评价办法围绕科学评价标准、多元评价机制、动态奖励措施和考评结果运用四个维度构建评价体系,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关键观点3: 旁听人员与审判人员的共同评价
评价工作采取“双轨并行”模式,由旁听人员和审判人员各占比50%进行评分,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关键观点4: 奖励加分项的设计
为了鼓励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实质性化解争议,设立奖励加分项,以提升其积极性。
关键观点5: 评价结果的应用
考评结果将定期向银川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报告,并向公众公开通报,实现评价结果与切实履责的有机融合。
正文
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吸纳广泛的群体参与行政庭审活动,评价工作采取“双轨并行”模式,由旁听人员(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审判人员各占比50%进行评分。对于网上直播的案件,银川中院创新引入线上旁听人员评价。旁听人员不仅要“听”,更要“评”,具有很强的代入感,强化了庭审的普法效果。
“对于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实质性化解争议、推动行政行为纠错的行政机关设立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的奖励加分项,以提升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积极性。”银川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评结果将定期向银川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报告,并将上一年度的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写入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予以通报,实现评价结果与切实履责有机融合。
据悉,银川中院于
2022
年探索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评价机制,旨在拉近政府和群众的距离,引导行政机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秉承善意文明执法理念,让“出庭出声又出彩”“告官见官监督官”成为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