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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收费收益权都需要采用双SPV的交易结构。比如一些基础设施收费项目,虽然也是未来债权,但一般已经签订了服务合同,虽然现金流仍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但不确定性大大降低,因此往往直接采用传统的单SPV结构。
双SPV结构在中国的实践
如前所述,我国资产证券化中的双SPV的交易结构主要目的是构造合格的基础资产。银行间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只能是债权,天然具有可特定化、可预测性的特点,因此均采用单SPV结构(信托计划)。企业资产证券化中基础资产种类多样,双SPV结构也比较常见。资产支持票据目前也主要采用单SPV结构,双SPV的ABN也即将诞生,根据交易商协会公告,首单双SPV结构的ABN(上海世茂国际广场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已于4月26日在协会注册。
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中的双SPV结构大致可分为“信托+专项计划”“私募基金+专项计划”两类。
信托+专项计划
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可以是收益权,但收益权的内涵和外延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这也给合格基础资产的构建造成了比较大的困难。在“信托+专项计划”的双SPV结构中,借款人将收益权质押取得信托贷款,原始权益人以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把未来不确定的收益权转化为确定的债权,满足特定化的要求,同时法律上也方便转让。另外,信托计划作为中间SPV也便于现金流的归集,特别是基础资产涉及多个主体的情形。
采用“信托+专项计划”双SPV结构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基础资产通常为信托受益权。今年以来已成功发行16期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产品, 基础资产均为信托贷款,穿透之后的基础资产类型多样,涉及学费、机场航空经营收入、保障房销售收入等,均为很难特定化的收益权。注意到,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以由出资人发起,也可以由信托机构发起,在这些项目中,信托机构不再单纯作通道,而是更多地参与项目中,协调其他机构共同完成项目发行。
在镇江保障房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中,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城建”)作为出资人,通过设立单一资金信托并对本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然后以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发起资产支持证券,实现债权(表现为信托受益权)转让和资金回笼。
镇江市公共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镇江住建”)作为借款人,以项目涉及的尚未出售的保障性住宅(指拆迁安置房,不包括商业建筑、社区用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及其他性质的建筑物,总计3,932套,建筑面积合计380,884.50平方米)未来销售收入进行质押,取得信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