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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本谦 | 色情是个什么问题?

法律读库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1-26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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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色情禁忌不可能起始于社会契约的形态,家长主义的因素就浮出了水面。 扮演家长角色的,可能是家庭或家族中的长着,也可能是部落的酋长、部落联盟的首领或国家的统治者,当然,也包括现代国家的政府。“家长”之所以能够禁止或抑制色情,是因为他们拥有权力;“家长”之所以有动机这么做,是因为他们足够深谋远虑,已经认识到色情的危害(不论真假),从而断然采取了对社会负责任的措施。至于“家长们”自身是否还拥有对色情的渴望以及发出禁令之后他们自己能否继续接触色情之类的问题,就无需考虑了。

只要“家长们”相信,家庭成员或社会成员可能会因为沉迷于色情而妨碍实现其他更为重要的目标,就足以促使他们发出“禁色令”。与此同时,被家长们左右的社会舆论也会把色情描绘为“淫秽”;而“淫秽物品”,也就自然成为“腐蚀心灵”或“败坏风气”的脏东西了。

由于越是集权体制的统治者就越需要被统治者保持“纯洁”的心灵,所以毫不奇怪,在集权制的国家里,我们可以观察到对待色情更为敌视的态度。此外,由于性压抑意味着减少性信息的供给量和流动性,所以 较之性放纵的社会,我们可以在性压抑的社会里观察到对色情物品更为强劲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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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最近几十年,随着色情物品越来越多、越来越容易获得,人们对待色情的态度反而变得越来越宽容了。有研究表明,这种态度的转变是全球性的,也是跨文化的。

在法律领域之外,“淫秽”这个词基本不用了,而是代之以“色情”、“情色”或“成人”等不含或略含贬义的词汇。二、三十年前几乎没人敢于公开说自己曾经看过色情影片,如今的情形却显然倒过来了,坦率承认曾经接触过色情已经不再令人羞愧,而公开声明自己的“纯洁”反倒特别需要一些勇气(为什么?)。司空见惯且习以为常之后,人们经验地觉察到,色情其实也没那么可怕,色情泛滥并没有增加人们在性侵犯或性竞争方面的不安全感。

然而,至今仍有很多人会把色情和滥交、性暴力联系在一起,这种印象多半来自于官方宣传中那些青少年性罪犯的夸张供述——他们会说,自己犯罪是因为之前接触了色情物品。但这种供述是不可靠的,因为案犯落网之后都希望把自己描述成受害者的角色以争取怜悯或分散责任。而 事实却是,几乎所有年轻人都接触过色情物品,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却从未涉嫌任何性犯罪。

许多心理学和统计学的研究表明,所谓色情的危害在很大程度上是虚构的,色情并不拥有腐蚀心灵或败坏风气的力量,与滥交和性暴力也没有统计学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还有些研究发现,色情对人还有些好处——提供娱乐,缓解性饥渴,替代并减少性侵犯,有利于让妇女从一本正经的社会规范的禁锢中解放出来。

美国有调查发现,在网络色情泛滥以后,不负责任的性行为反而有减无增。对此,国内有专家认为,国外的调查数据不说明中国的情况,理由是国外的性教育搞得好,但实际上这和性教育好坏没多大关系,真正的原因将在下文揭示。

※ 詹姆斯·霍华德等人在1973年开展了一个心理学实验,由23个年轻人组成的实验对象连续15天接触色情物品,每天持续90分钟。实验结果显示,实验对象的行为和态度都没有因为接触色情物品而发生任何实质性改变。色情是无辜的,公众或官方对于色情的敌视态度缺乏实验依据。

※ 当然,实验组织者也承认,这个实验结果还不足以为色情彻底翻案。由于不能将妇女和未成年人作为实验对象,所以色情物品对他们的影响还不得而知。此外,由于实验本身是受限制的,短短15天的实验期还不能检测长期接触色情物品对人可能产生的生理和心理影响,但问题恰恰就可能出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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