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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息息相关!民法总则将这样影响你的一生!

湖南日报  · 公众号  · 湖南  · 2017-03-20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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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能力

权利从妈妈肚子里开始拥有

根据民法总则,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

民法总则第十六条提出,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这一条规定了胎儿的权利,也就是说,自然人还在妈妈肚子里时,就已经拥有民事权利了。这是法律对作为自然人生命起点的新定义,从胎儿开始保护自然人的权利。


亮点2



民事行为能力

八岁起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民法总则第十九条提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一些熊孩子偷拿父母手机买游戏装备或打赏网络主播的案例。这种情况下,孩子的行为算不算数?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从10月1日起,8岁以上的孩子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此次民法总则将民事行为能力的年纪由10岁下调到8岁,也是针对现代孩子越来越成熟的一种调整,更是提醒家长朋友们,管教好自己的熊孩子,培养更多的文明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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