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他的这种担心,听起来很夸张。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特朗普授权相关部门研究对
「
所有在外国制作的电影
」
征收高达
100%的关税。
这个新闻为什么令人震惊,因为
之前他在关税战中主要集中于钢铁、铝和中国商品等货物领域,而这次却将关税工具应用于电影这一服务和知识产权领域,
可以说,这
标志着他的贸易保护主义
在
进一步扩展。
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
从头来捋一下,
特朗普是否有权对在美国之外拍摄的电影征收关税,
其实
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
,并非真的可以随便执行。
美国宪法赋予国会管理对外贸易和征收关税的权力,
自小罗斯福时代以降,
国会通过立法将部分关税调整权授予总统,但这些权力通常针对的是货物贸易,例如应对不公平贸易行为(如倾销、补贴)或应对国家安全威胁等。
电影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其贸易涉及多个层面,物理载体(如
DVD)属于货物贸易,而电影的核心价值则在于其内容、版权以及与制作、后期制作、发行等相关的服务,这些则主要属于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的范畴。
当前的国际贸易规则,例如世界贸易组织(
WTO)框架下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主要规范的是服务贸易,而服务贸易的机制与货物贸易的关税体系
,完全
不同。
因此,将关税这一工具直接应用于电影的进口,尤其是在如何界定电影
「
外国制作
」
程度的问题上,存在法律上的模糊性和技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