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县域间城镇发展参差不齐
1、城镇化水平格局分布清晰。2017年,各县市区城镇化发展水平基本成“四级分化”的格局,传统的中心城区(德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开发区)城镇化率在80%以上,城镇化处于第一梯队,而齐河县、武城县、禹城市、临邑县4县(市)的城镇化率超过53%,处于第二梯队,平原县、乐陵市、夏津县在2017年率先越过50%的门槛跻身第三梯队,剩下的陵城区、宁津县和庆云县则处于第四梯队,城镇化率在45—50%之间。除去中心城区,各县域间的城镇化水平差距体现了城镇化发展水平的不平衡。
2、市政公用设施水平存在悬殊。2017年,10个县级城市中,只有陵城区的燃气普及率达到100%,最低的宁津县只有69.88%,庆云县也只有77.17%。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超过20平方米的有7个县,剩下的陵城区、宁津县和庆云县不足20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高的是禹城市23.99平方米,比主城区人均绿地面积多0.6平方米,全市居首,剩余9个县都不足15平方米,面积最小的是临邑县只有7.17平方米。
3、城镇就业人口比重差距较大。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因此,城镇的功能性越好,质量越高,承载就业的能力就会越强。以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占城镇人口的比重来看,10个县级区域中,比重超过20%的只有齐河县,为21.97%,其次是禹城市18.86%,最低的宁津县只有8.61%,差距还是很明显的。
二、德州城镇化发展不充分的体现
(一)城镇化自身发展水平不高
城镇化的发展归根结底取决于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城镇化的水平。从省内看,德州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也影响了德州城镇化的发展,2017年,山东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58%,比德州市高5.01个百分点。增长速度比全省高0.24个百分点,与全省的差距在逐步缩小,但要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还有一段路要走。
(二)市民化滞后于城镇化
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推动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众所周知,发达地区是人口转入的目的地,对德州而言,中心城区的优势要优于县城,且是人口流入地。2017年德州中心城区常住城镇人口60.06万人,户籍城镇人口15.38万人,两者相差44.68万人,户籍城镇人口占总户籍人口的比重为23.78%,而常住城镇化率高达82.67%,二者相差58.89个百分点,市民化明显滞后于城镇化,使得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农业转移人口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相对制约了城镇化的发展,不利于社会结构的优化和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