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谁之过?
2010年印发的《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明确规定: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014年印发的《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进一步规定:以下用地必须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
遗憾的是,虽然文件规定的很明确,但地方政府出于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的考虑,对于投资者的违建问题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反对,甚至默认和口头承认。因为当地政府的不作为,导致这种现象普遍存在,直至愈演愈烈。
因为投资者并没有获得明确的文件许可(当地主管单位对于白纸黑字的审批是不可能签字),平时还好,一旦政府遇到上级专项治理、更大的招商引资项目、更大的战略发展选择、地价或潜在价值被大大提升等情况,这种“默认、许可”就会被打破。除了喊冤,吃哑巴亏,投资者别无他法。
湖北一位庄主,投入了五千多万搞起来的农庄,三年后政府为了在这块地上做一个大型工业园,按照“违建”给予强拆,只能赔偿200多万。
谁之过?
庄主们确实有责任,
但为什么责任全部由庄主们承担?
这太令人心寒。
▲“大棚房”拆除工作正在推进
▲已拆除部分“大棚房”
一刀切的拆违会带来什么后果呢?
国家大力鼓励金融发展,导致数百个P2P暴雷,大的P2P项目欺骗了几十万基层老百姓数百亿的资金。面对此景,政府并没有一刀切,现在无数小额贷款公司还在疯狂的收割最基层老百姓的财富。
这种打着小额贷款的高利贷暴力催款公司,不用眼睛看都知道是违法犯法,为什么没有一刀切?
休闲农庄庄主们拿自己的钱投资,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带动就业,这个过程肯定会出现少部分人的违规操作,为什么就一刀切?
一刀切会带来什么后果?
我们都知道种地不赚钱,如果只依靠原始的农业,每亩年利润不到500元,于是返乡人员在撂荒的农田上盖起了大棚,在自家荒芜的良田上做起了第三产业,农家乐便如雨后春笋。
可以想见,第一产业中融合了第二、第三产业,给返乡的农民一条新出路,同时缓解了城市的交通拥堵和城市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