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春雷”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食品安全、美容美发、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以维护市场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文章详细列举了十宗典型的查处案例,并概述了开展春节前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美容美发行业侵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及重点领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内容和成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春雷”专项整治行动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民生热点痛点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动,严厉查处食品安全、美容美发、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行动期间共出动21313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2889个次,立案341宗,结案335宗,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宗。
关键观点2: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春节前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包括食品生产环节肉类产品、食用植物油、湿粉类产品的专项整治,以及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湿粉生产企业26家次,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共发现风险隐患82条,已督促企业整改;共发现问题396条,已督促企业整改并形成工作闭环。
关键观点3: 美容美发行业侵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美容美发行业侵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合同欺诈、无照经营、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行动以来共立案15宗,移送公安机关1宗。
关键观点4: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重点领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区、镇两级监管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并结合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行动以来共立案40宗。
正文
近日,顺德区大良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84000元。
3.佛山市某富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和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案
2024年12月13日,南海区狮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佛山市某富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和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明,当事人2024年12月13日在生产过程中,现场生产各功能区间隔部分敞开,未按照食品生产布局、标准进行生产。部分功能区间与生产车间外直接连通,不符合食品生产过程控制要求。另外,当事人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且当事人于2024年4月24日被狮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以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案由处以警告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至2024年12月13日该单位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时,其仍未改正,属拒不改正情形。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近日,狮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警告、从重处以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
4.广东某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案
2024年11月22日,顺德区杏坛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对广东某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生产的三款咖啡固体饮料产品,产品标签均标称为生产商“河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厂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工业路xx号”,产地“河南省郑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10103008XX”等信息,以上产品实际生产地址为当事人注册地址。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近日,杏坛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三款咖啡固体饮料共231000小包;2.罚款30000元。
5.佛山市顺德区某佳餐饮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2024年10月28日,顺德区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对佛山市顺德区某佳餐饮店涉嫌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已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业态为小餐饮,许可证号为JY24406061054XXX,经营项目为“散装食品(含散装熟食)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从2024年9月初起提供关于冷食类食品的餐饮服务,已对外销售菜品有“凉拌猪耳丝、凉拌青瓜、韩式泡菜”。“凉拌藕片、凉拌土豆片、凉拌清脆嫩笋”销量为0。当事人经营的冷食类食品仅通过某外卖平台进行销售,结合平台页面统计,认定当事人未按照许可范围经营的食品货值合计1053.54元,认定违法所得为1053.54元。当事人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