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学学术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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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事】烟台大学法学院诚聘海内英才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4-17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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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 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符合烟台大学152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 详情见附件:《烟台大学152人才工程暂行办法》 1 博士研究生 经济法学方向 不限 要求:
1、985或211高校博士;
2、发表1篇以上CSSCI核心期刊论文
有较大科研潜力,具有较高的学术兴趣与团队意识;承担专业课程;非高级职称(含副高)博士研究生招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 博士研究生 宪法、行政法学与法理学方向 不限 要求:
1、985或211高校博士;
2、发表1篇以上CSSCI核心期刊论文
1 博士研究生 英美法方向 不限 在英美法系国家留学并取得博士学位;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可以从事英美法双语教学;博士论文水平较高,并具有相当的学术实力及发展潜力。


其他事项:
1、试讲人员须举行小型专题学术报告(40分钟)一次。
2、我院对试讲人员承担单程路费,统一安排食宿。
3、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代表性学术成果(扫描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张平华
联系电话:0535-6706130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烟台大学“152”人才工程暂行办法

为更好地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优势创新团队和人才梯队建设,不断提升学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实现学校新的发展目标,经学校研究决定,“十三五”期间实施“152”人才工程,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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