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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哈市刘先生和王女士登记结婚,婚前王女士有80万存款,王女士到哈尔滨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咨询:听说该存款在结婚满八年后即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是这样吗?
公证人员表示,除非两人约定上述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条规定是1993年版本的,新婚姻法修订后已废除该条规定。但鉴于存款容易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存款)发生混同,当事人可以就该银行存款账号名下的存款进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明确其归属,以预防纠纷。
夫妻债务:
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离婚时怎么分?
法院:举证共同还款额后予以返还
2016年11月,哈市的小沈和小王到法院起诉离婚,离婚的核心纠纷是房产如何分割。该房产是丈夫小沈婚前由父母出资贷款购买,登记在小沈名下,小沈还有一辆婚前贷款买的车。婚后,小沈和小王共同还贷。离婚时,丈夫称房产、车子都是婚前购买的,属于其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家中仅有12万元存款,夫妻平分。对此,小王到法院起了诉。
道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出示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证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38万余元偿还房贷、车贷,此款应予以平分。故法院判决该争议房产、车子归小沈所有,小沈需补偿小王19万余元。
夫妻房产:
婚后丈夫偷买房 离婚时房子与妻子无关?
公证:视购房款来源而定房屋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