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998
年搬家时遗失了草稿,后有王得后老师不断的催促、鼓励的精神鞭子,但最终能完成,还是得归因于对郭沫若《庄子与鲁迅》的不满,没有对这篇名文论旨的抵触,也许就再也找不到写它的动力了。因此,如果读者足够细心,或许能从这几篇论文中发现“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行事哲理也说不定。
第二辑所收八篇论文,长短不一,写作时间各异,所针对的问题则旁溢至日韩学界,因此矛盾更多分歧也可能更大。但无论如何,所有这些,却都是以鲁迅思想的意义及其价值重建的可能性为中心所做的一些思考、对话和发掘。
主要集中于三个问题:一是鲁迅与“中国现代性”问题,尤其是“五四”启蒙主义在当代中国的意义和命运问题;一是对鲁迅思想中“相互主体性”(
intersubjectivity
,或译主体间性)意识的历史发掘;一是鲁迅的“自由”观问题,它们与当代中国思想的内在发展及自由主义者对鲁迅的批评有关。
“现代性”问题可能是当今学术最大的混沌,头绪多,思想乱,夹缠不清,尤其是在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近代以来中国关于现代性的言说突然遭遇后现代主义的挑战,“五四”启蒙主义所代表的塑造中国社会和文化发展前景的主流思想突然遭受普遍质疑,而“新国学”运动则从另一翼,从文化保守主义的立场对“五四”以来的现代性方向提出了批判,二者分进合击,现代思想研究和文学批评领域一时狼烟四起,烽火遍地。写于
1994
年的《未完成的现代性——论启蒙的当代意义并纪念“五四”》便试图站在保守“五四”新传统的立场,立足近代以来“现代性”之树在中国挫折、萌芽、成长、壮大的艰难过程和文化奋起的经验,深入“质疑现代性”的西方思想和当代中国思想的内部,与其进行深入的理解和有原则和立场的论辩,以重建“五四”现代文化的价值可能性。它貌似与鲁迅思想无关,其实倒是笔者有意模仿《文化偏至论》《破恶声论》,追随其精神旨趣之作。论文最后把“五四”新文化的出路,从“拿来主义”引申至“互为主体”的世界文化的交流和创造的格局,就内含着鲁迅从“立人”到“相互主体性”的思想意识之确立、演变的某种启示。
我以为,鲁迅思想之“相互主体性”意识是非常重要的资源,是中国现代性的核心价值之一。由于它的确立,鲁迅把“个”的觉醒的“立人”问题扩展到相互关系之中,把单向的个人性主题扩展至双向乃至多向的社会领域,不仅拓展了思想的范围,而且确保了思想的质量,甚至可以说,决定了“立人”启蒙事业的成败。
20
世纪
80
年代末,经过对鲁迅反帝反封建的思想革命的信仰之后,我开始关注鲁迅启蒙的政治性,关注其中的知识-权力机制问题,以为鲁迅式启蒙的结构,仍然是一种权威主义的“开明专制”,它对于当代中国思想,不过是“依照旧语法造了个新句子”而已,表示了反思和批判以鲁迅为代表的“五四”新文化传统的倾向(参见《契约、理性与权威主义——反思“五四”启蒙主义的几个视角》)。我至今清晰记得一位老师闻此深感伤害的神情。这也促使我从某种自以为正确的政治幻觉和解构激情中惊醒,重新思考鲁迅“立人”思想的历史和价值出发点,理解鲁迅启蒙思想不同于“五四”一般思想的特征。而对其“相互主体性”意识的发现,则使我对鲁迅思想的认识进入一个新的、豁然开朗的明亮阶段。
有关思考和发现,虽然不无德国思想家尤·哈贝马斯“交流理性”论的启发,但其认识的基点却仍然建立在对鲁迅“立人”思想脉络的历史梳理和逐步把握之上。鲁迅在《文化偏至论》提出“立人”思想,主张“掊物质而张灵明,任个人而排众数”,本是基于欧洲反对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新神思宗”(通译“新浪漫主义”)等的脉络而来,其要点在批判资本主义而非封建主义——如果套用哈贝马斯关于两种现代性的说法,鲁迅“立人”思想的原点在批评资本主义的“审美现代性”,而不是在对资本主义的崛起唱赞歌、肯定资本主义精神的“文化现代性”。明确这一点很关键,它是鲁迅与近代以来一般中国思想的主要区别所在,不仅能区分鲁迅与梁启超、严复,而且能区分鲁迅与胡适等,使我们明了即使献身于强调理性价值、追求民主和科学、旨在催生中国式资本主义的“五四”新文化运动,鲁迅的启蒙也有别于胡适等“五四”一般思想。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也许可以把鲁迅的“立人”简单地比附为欧洲启蒙思想关于“人的主体性之确立”的命题,只不过,二者所依据的价值资源却迥然不同:欧洲启蒙思想在价值自觉的“理性”,鲁迅的“立人”思想却是在综合了知、情、意诸要素的“个性”和“意志”(“意力”)。在我看来,它该在现代中国的主体性建构史上占据重要位置,因为“立人”思想所欲建构的现代主体,不仅发生于、内在于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而且发生于、内在于对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的批判之中,内含着试图“超克”资本主义、对抗资本主义文明的一种新的、第三世界现代性的价值。也正因如此,鲁迅对中西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批判和对新的文明可能性的追寻,才导致一种“相互主体性”意识的生成。《鲁迅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