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负责对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教育,承担本专业导论等课程的教学任务;
7.负责专业建设总结材料的撰写工作;
三、教师岗位专业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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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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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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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教授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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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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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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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具有企业经验高级职称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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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高级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分析、物流成本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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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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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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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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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经济学、跨境电子商务、海关通关实务、国际贸易,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外贸英语函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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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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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程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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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程、金融学、投资学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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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经济学、数理金融、互联网金融、金融工程、投资银行实务、证券投资学、国际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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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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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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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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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信息管理、仓储配送管理、运输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设施设备、国际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国际物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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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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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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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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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路、模电、数电、信号与系统、单片机技术、嵌入式系统、EDA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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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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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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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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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子技术、信号分析与处理、电力拖动控制系统、工业过程控制与自动化仪表等;电路基础、电工技术实验、建筑供配电与电气照明系统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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