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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家表示可不追究邢志强刑责,最高检追诉核准被谁瞒天过海骗得?!——内蒙邢志强案件旁听思考(2)

天下说法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12-02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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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在主张邢无罪,即使是按照之前一审判决书描述,其行为也是过失致人重伤犯罪与滥用职权犯罪的竞合。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1997年无滥用职权犯罪,参照玩忽职守犯罪。目前滥用职权犯罪立案标准为重伤2人,邢志强根本无法被立案。而过失致人重伤犯罪,见于当年 《刑法》135条,刑期分为两档,一般为2年以下,特别恶劣的2至7年。远远达不到提请追诉核准的危害性标准。

二、无视真实影响,蓄意编造理由 。辩方向法庭提交邢志强被认定正当防卫调入刑警队后,一心扑在工作上,爱警如家,屡破大案,出生入死,荣誉无数,又数度让出荣誉,威信极高。即使在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递交的申请核准文书中的社会影响证据有两份,一是最基层了解情况的社区出具的材料,称知道此事,但对于详情压根不知。二是孟家邻居说孟死后,母亲上访两三年,就停止了。而在庭审过程中,邢志强强调孟家人从来没有找过他,本机关没有对正当防卫的定性提出异议。

甚至一审法庭上,孟家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律师直接表示:孟家可以不追究邢志强的刑事责任。可以说,完全缺乏追诉核准的必要性标准。

那么,又是谁在为难这位功勋卓著的老刑警甚至置之死地呢?!又瞒天过海欺骗最高法律监督机关最高检?!且初步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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