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的确作。
1911年,萧红出生在东北呼兰县。母亲早逝,父亲,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是“暴虐”,继母呢,在她看来刻薄又毒辣,唯一能供养她纯真和善良的,是祖父张维祯。然而,这种温暖没能持续多久。
她在《呼兰河传》中写道:“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以前住着我的祖父,现在埋着我的祖父。……一过了八十,祖父就死了。老主人死了,小主人逃荒去了。”
萧红的逃荒,从父亲将其许配给官僚之子汪恩甲开始。
几经交往之后,追求自由民主的萧红容忍不了汪恩甲的封建遗少品性,她提出退婚,父亲不同意。祖父去世,父女关系僵硬,她染上烟瘾酒瘾,性格极其叛逆。表哥陆哲舜赴北平读大学,她趁机逃婚出走,与早已有家世的表哥同居生活,读书求学。
消息传到呼兰,两家震怒,断绝了两人的经济支持。无以维系的两人只能割断关系,重返呼兰。
由此,萧红被父亲禁足。
她先是假装同意结婚,以置办嫁妆为借口逃掉。再次被抓住后,她又辗转去了哈尔滨,如此,费尽周章,百般折腾,最后因为身无分无又回到了汪恩甲的身边,与他同居旅馆,共食鸦片。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现在,断送了父女情意,伤尽了两家颜面,又主动投怀送抱,光是这份委曲求全,便让人看不起,更不会得以善待:反正没了钱还是会回来的。
不喜欢一个人没关系,但要狠心决绝,离开了便不回头,才不会被人嫌弃。
汪恩甲的薪水入不敷出,萧红又怀孕了,汪回家求助,结果被扣。
两次逃婚,两次同居,汪家早已看不上萧红。
萧红的彪悍总是出现的不合时宜,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她竟然将想要解除婚约的汪家告上法院,言之凿凿,婚姻自由,然而汪恩甲却倒戈相向,说解除婚约是他个人意愿。
她怒不可遏,却仍然下不了狠心离开,在汪恩甲追上来道歉之后,又奇迹般地原谅他。她一直叫嚷着“自由”,然而自由是什么?
自由是有对别人说“不”的能力,而非权利。
萧红有追求自由的心,却没有驾驭自由的本事。
在她原谅汪恩甲不久之后,汪根甲欠下600元债款无力偿还,最终扔下大着肚子的她,再无音信。
一场NO作NO死的瞎折腾,以最凄惶的节奏收了尾,号称反封建斗士的萧红,因无力偿还600元欠款,被旅馆的老板扣押起来,扬言要将其卖到妓院抵债。
万般惶恐之下,萧红给《国际协报》主编裴馨园写信,指责人家:“同是中国人,却见死不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