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伪慈善”存在最普遍的就是以慈善的名义欺诈敛财,而且方式越来越多样,用爱心、慈善、公益、创新等用词,借着
“互联网+”、“一带一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等名义行骗,
例如“善心汇”事件使用“扶贫济困、均富共生”
,
“人人公益”网络平台事件“链接所有行业”
、“购买爱心”
等口号,实际是建构隐秘的传销组织,非常有迷惑性,用情怀加利益的方式诱惑公众参与;
(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还有一些案例借慈善的名义骗取钱财,例如“云南慈善妈妈敛财事件”,以“保护儿童,预防拐卖”的名义骗取政府各类优惠高达几千万元;“快鱼主播大凉山区伪慈善事件”,一些网络主播以虚假捐赠拍摄视频骗取粉丝礼物。
其他的“伪慈善”现象还有类似某机构招收“助力志愿者”,向每位志愿者收取参加活动费用;有些慈善组织以慈善名义传教,出售宗教类产品等。
“伪慈善”现象有其滋生的土壤,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
在我国的语境中,关于什么是“慈善”的概念多样而模糊,缺乏清晰界定,有来自传统的发慈心、行善举的观念,强调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有来自西方的博爱理念,强调天下众生皆为兄弟姐妹;也有“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理念以及回馈社会的理念等,这些理念对于界定什么是“慈善”标准不同,但都称自己是“公益慈善”。对于普通公众来说,朴素的慈善观念认知并不相同,所以识别“伪慈善”有一定难度。
第二:
改革开放30年来,虽然我国老百姓整体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也出现了贫富差距问题,像“善心汇”、“人人公益”这些骗局能够吸纳如此之多的参与者,除了一些人对相关领域认知不深,跟公众在贫富差距拉大的社会情境中快速致富的心态有很大关系。
第三:
很多“伪慈善”现象缺乏监管甚至难以监管。相关政府部门往往只针对自己所辖业务范围进行监管,而很多“伪慈善”行为,往往涉及很多社会领域和多个监管部门,例如“善心汇”、“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违规放贷”、“人人公益”等事件,由于政府部门单兵作战,监管和执法都不够有效。因此,开展工商、民政、公安、网信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或者建立特殊的综合执法机制,是防止和监管“伪慈善”现象的重要手段。
第四:
面对“伪慈善”现象,一些慈善组织、媒体、学者甚至政府官员为了个人或本单位私利,不进行甄别,甚至忽略尽职调查,为这些开展“伪慈善”的人或组织站台,增加了许多“伪慈善”现象的迷惑性,像“善心汇”、“人人公益”、“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违规放贷”等事件,都出现了一些慈善组织、媒体、学者甚至政府官员的影子,有些地方民政部门还为他们成立慈善组织大开方便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