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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减持新政发布,圈内假期都没闲着,都在讨论重大利好Vs.重大利空?(附线上解读预告)| 定增并购...

高禾投资GHICapital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5-28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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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才是大招,是最大的利好!

最主要受益的还是去年6月之后定增的公司,本来马上就解禁,可以全清掉,这一搞就只能卖一半了!

去年全年定增规模高达1.7万亿,其中大股东参与的锁定3年,今年不用考虑;机构只锁1年,马上就解禁了;再加上前几年定增、马上解禁的大股东,今年的解禁规模高达一万多亿!新规12个月内只能卖一半,相当于接近万亿的解禁筹码不让卖了!(具体数据等待专业机构来统计)

5. 协议转让中单个受让方受让股份的比例不得低于总股本的5%

这个之前也是漏洞,持股5%以下就不算大股东了,可以随便卖,算是变相减持的一条路,这个漏洞也被堵上了!

6. 细化披露要求:在减持实施的15日前公告减持计划,披露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信息;在减持时间或数量过半时,公告减持进展;在减持实施完毕后,公告减持结果。

提前15天公告,这个规定之前就有,这次是多了一个事中公告,即时间或数量过半时的公告,用处不大,但散户多知道一些信息,还是有好处的!

7. 所有符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即《实施细则》发布日起,持股5%以上股东和控股股东、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董监高,均应遵守细则的减持规定。

这个才是狠招,周五放消息出来,周六直接关门打狗,还没跑的大股东、小股东、机构们,节后想跑也跑不了啦!

做大宗交易的机构基本可以解甲归田了,做定增的基本也可以马放南山了

@ 眼红至极:美国的《证券法》:《144号条例》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的大股东、公司高管、董事等关联方以及从关联方获取证券者的减持行为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上述人士在卖出限制性证券时必须遵守慢走(分步骤)和披露程序。如果从公司关联方获得了限制性证券,并想向公众出售限制性或有控制权的证券,就需要同时符合《144号条例》列出的五个条件:

首先,卖出前必须持有这些限制性证券一年;第二,在抛售前必须公布证券发行方的最新信息。这就意味着发行方必须编写定期财务报表,进行提前报备。售出报表提交后,申报的交易数量应在3个交易月内完成,如未完成须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售出修改通知并终止出售。再次出售并达到上述数量要求时须重新提交股票售出报表。

此外,根据“美国标准”16款a(Section 16.a),上市公司关联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人、持股10%以上的大股东、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依据证券法R-405规则的司法解释被认定者,其持有的非公开募集股注册登记后在公开市场出售时,无论是否达到上述数量要求,必须在任何时候永久性履行事先提出股票售出报表的义务。相较于我国的先减持后报备,美国的做法对于减少市场抛压更有用。

第三,一年锁定期满后,每3个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数额不能超过同类已发行股份的1%或四周内平均周交易量(美国三大交易所交易)的较大者。对于柜台交易的股票,包括在OTC场外市场和粉单市场交易的只能按1%的数额出售。SEC总量管制的做法相当于给高管减持再添加了一道“紧箍咒”。

第四,此类出售必须在各方面都看作是常规的交易行为。不能做广告,经纪人不能收取高于正常水平的佣金,以防止利益输送。

最后,SEC特别突出对高级管理层、董事等内部交易的监管,要求此类人员每三个月的总交易额大于5万美元或交易量大于5000股,须向SEC提交书面申请。

@ 果果天天:没有可比性,就是个短期因素,毕竟不开放!又是学米国,忘了熔断了?!那不也是照抄照搬,结果如何?!

@FOF_Liu :转发和楼上说的是一件事:政策套利?花样割韭菜?就此打住!股市也上锁看这趋势:资金成本高,套利空间小,政策风险大……长期坚守专业化是唯一出路:企业踏实做好经营,机构扎实做好服务,投资切实做好投投管!

@ 金融IOT:股市新规段子!PE:好不容易熬上市后退出分钱,现在被一棒打晕了……

定增:本来想关起门来玩小众,没想到人家放条狗进来……

大宗:原来只想曾经拥有,如果接盘可能被逼天长地久……

董监高:本来珍爱生命,想远离股市,现在只能继续淡泊名利……

几大股东:本来只想改善生活,现在被生活改善了……

受让方:做继任风险大了……

转让方:其实想做前任更难……

@ 工作狂:政策前后矛盾,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经锁定一年了。还要追加限制减持比例,不就是变相增加锁定期,大宗交易又追锁定半年!按照证监会规定,个人看了下政策文件,感觉是向关闭股市交易行为努力,所以。。。。

@Liday :粽子节被各种证监会减持分析文章刷屏,特地从官方网站下载了规则明细看了一下,允许3个月减持1%,挺OK的啊,想要1个月减持3%的都是投了什么烂公司?因为减持变难就不去投资了,就像因为离婚变难就不敢结婚了!不允许离婚本身没问题,大不了不结嘛。问题是当你结完婚以后才告诉你,以后不能再离婚了,这不是流氓是什么。

@ 工作:啥叫系统性风险?就是系统带来的风险

比如两个月前:

银监会:收委外,套死证监会;

证监会:...

两个月后:

证监会:绑定增限抛售,套死银监会;

银监会:...

证监会: 来啊互相伤害啊…

@linjingde :1、这次减持新规是二级市场倒逼结果,不以证监会的意志为转移,海量解禁股足够消灭二级市场大部分流动性,若不出台则一级市场所谓流动性也会枯竭,时间早晚问题;2、一级和一级半市场不会死,终究要一级、二级市场流动性平衡,首先一级和一级半市场内各利益方价格等搏弈,实在不行证监会应该会进行大小不等的调整,太悲观不好;3、现政策有“纠枉过正”之嫌,等待几个月内的一级及一级半市场检验。

@wei635033178316: IPO市场的制度改革,是十年以来最成功的时期。为什么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如火如荼的时候,在债券市场可以做出保守甚至倒退的政策?我们不惮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摩监管者,依旧幻想着他们是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来一项一项的推进不同市场的制度建设。

@ 水的精神:做一级市场的受损了都觉得利空,其实这是绝对的大利好啊!感觉段子手们是有组织要黑证监会啊!这肯定是脱虚向实,做实估值,打压炒作啊!以后做二级市场再也不用怕了,没有减持的对手盘了!


(由于篇幅有限,上述仅节选部分,与此同时,也做了匿名处理)


【V分享】上市公司减持新规线上解读(2017年05月31日)

主讲嘉宾:刘成伟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顾问,ListCo

执业领域:兼并与收购(包括上市公司收购重组、跨境并购、国资收购等)、资本市场、风险投资与私募融资、公司与投资、并购交易税务以及反垄断与竞争法。

主办项目:已经主办了多个大中型上市公司重组及跨境并购项目,例如投资金额逾70亿元人民币的厦门港码头资源整合、H股公司郑州燃气(03928)私有化退市、天津港集团约100亿元人民币收购香港上市公司天津港发展(03382)及后者跨境换股收购A股上市公司天津港股份(600717)、新濠国际收购亚布力滑雪场及其他境内国有及民营滑雪场及酒店资产并于多伦多交易所借壳上市。在资本市场领域,刘成伟律师作为发行人或承销商律师为多家国有、民营及外资企业的上市及增发融资提供了服务,上市地涵盖香港联交所、美国纽交所、纳斯达克和深圳创业板等,例如,华视传媒(VISN)在纳斯达克的上市及增发、同济堂(TCM)在纽交所的上市,以及华昱高速(1823)、宏霸数码(0802)及三林环球(3938)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等;刘成伟律师还主办了多个新三板挂牌融资项目。刘成伟律师还为香港惠理基金(Value Partners)对境内多家A股及B股上市公司的投资及退出,以及为新天域资本的外币及人民币基金的设立及投资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分享方式:微信社群,语音+图片(会后提供文字版纪要)

分享时间:2017年5月31日20:00-21:30(主讲60分钟,课后答疑30分钟)

参与方式:199元/人(一次性红包打赏+名片认证加入永久社群)

报名联系:请添加负责人岳女士微信(ID:Dzbgq_Yue)报名参加,并请注明“0531V分享+姓名+机构”。或者致电咨询18210082190。

【V09】上海站-并购重组在IPO加速背景下的实务和案例解析(2017.6.10-11)

在资本市场,并购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中国的企业面对着全球化的市场竞争与变幻莫测的市场环境,如何通过兼并、收购,降低成本、控制风险,以更有效、更经济的方式拓展国际、国内市场?在IPO加速背景下,如何借并购之东风,让企业突破现有格局,乘势而上?

鉴于此,定增并购圈携手领带金融学院,拟在上海组织《并购重组在IPO加速背景下的实务和案例解析》等研讨会,邀请资深专家深度剖析企业并购重组关键节点,进行操作实务分享,并通过大量的案例解析,帮助圈内小伙伴更好的了解掌握企业并购重组全流程,掌握关键环节的操作要点,并一起探讨学习并购重组的法律问题和税务问题。

参会对象

1.    商业银行投行部、公司部、资本市场部;

2.    券商投行部、资产管理部;

3.    信托公司及基金子公司相关业部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基金;

5.    实体企业、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部、投融资部负责人等。


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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