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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充分发挥政府对行业发展的指导作用,我们公约从建立之初就是中央网信办指导,网信办的领导在公约发布的仪式上会跟来参加公约的企业进行交流。积极发挥第三方研究机构的力量,构建合理的准入、退出和监督机制。”闫树表示。
大数据产业是指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运营商等渠道实现产生的大量数据资源共享的信息服务业,是一个以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为主的新兴产业。尽管大数据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但随着政府及企业发展热情持续高涨,数据壁垒、标准不统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逐渐得以解决,预见未来五年内,我国大数据产业仍将保持着高速增长。
有关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大数据市场规模为168.0亿元,增速为45%,预计2017年-2022年增速维持在30%以上。到2022年,中国大数据产业规模或达700亿元以上。而在今年上半年中国主要城市GDP排行前15位的城市中,每一个城市都出台了相应的大数据发展规划,其中,多座城市将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目标锁定在1000亿元规模。
事实上,大数据平台是一个集数据接入、数据处理、数据存储、查询检索、分析挖掘、应用接口等为一体的综合体系。目前,大部分企业均已意识到数据分析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并成立了数据分析相关部门。不过,面对这样庞大的需求,我国企业在选择大数据平台时的需求定位、建设标准、产品类型方面,却一直缺少指导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