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社会丢失慧识悊学文化修身实践以后,只存留着物相的单一表述,文义被片面取用于物相。我们的耳濡目染,满眼的器物,可以说都是智识哲学文化期和意识哲学文化期的解析。如果不存留一灵独耀于身心之中,很可能就会把慧识悊学文化的本义完全丢失了。
(二)“水”的字源与字义
表3-2水的字形演变
图3-4坎卦水,即坎卦能量的物相表述。水字的字形,是从坎卦的卦形变化而来的。
我们从“水”的图像字形中可以看到,只要把坎卦卦象竖起来,就与甲骨文的水的字型形貌基本相似,在金文当中两者就更是完全相同的。在小篆文中,既有竖着的坎卦字形,也有横着的坎卦字形,或是用坎卦字型在上、下面是动态雨的形态进行具体描述。当然,在汉字“水”当中,已经看不出来它与坎卦的直接联系了。
在慧识悊学文化时期,甲骨文“水”的本义是坎卦能量的象形表义,是质象转述物相的通用。在篆文中有数种文态,是上坎下水滴的形态,水文同时标示得比较直观。例如,《说卦》:“坎为水。”《正义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体,水最微,为一。火渐着,为二。木形实,为三。金体固,为四。土质大,为五。”《书·洪范》:“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润下。”这些记载都是以质象论水为主体,而展开对水、坎的揭示和论证。
在社会进入智识哲学文化期以后,则是以物相学解析水为主体而展开。《说文解字》:“水,准也。北方之行,象众水并流,中有微阳之气也。凡水之属皆从水。《徐铉》曰:‘众屈为水,至柔,能攻坚,故一其内也。’《释名》:‘水,准也,准平物也。’”智识与意识文化时期以后是这样命名的,因为平静的水面是最平的,所以就用“水准”一词来定位大地水平面或与之平行的面,后来进一步衍生出评判事物的标准等词义。
《礼记·曲礼》:“凡祭宗庙之礼,水曰清涤。”即用水来洒扫,借水气能量净化环境,作为祭奠时的必用之物。世界各地在历史上都将水用作通神达灵时必用的重要物品而加以应用。例如圣杯洗礼用水,灌顶用水,符箓用水,等等,都是以水作为特殊能量的载体。
《汉书·律历志》:“五声,羽为水。”五音中的羽音韵动波,与水的亲和力在五音中属于最强者,因而定义羽音的属性为水。
《左传·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此处之水为官名。
《周礼·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于日,以鉴取明水于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烛共明水。(注:鉴,镜属,取水者。世谓之方诸)。”我们可以看到,古人对着太阳钻木取火,就叫明火;对着月亮制水,则称之为明水。在这样的情况下,明烛、明齍,再加明水,才能一起用于祭祀当中。
《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阴气,在黄泉之下,任养万物。水之为言濡也。”
《周易·乾卦》:“水流湿。”
《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气,如筋脉之通流者也。”
《淮南子·天文训》:“积阴之寒气为水。”
《周礼·天官》:“浆人掌共王之六饮,水浆醴凉医酏。又《礼·玉藻》五饮:上水、浆、酒、醴、酏(注:上水,水为上,余次之)。”
张衡《灵宪》:“水精为天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