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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网注:左为Jed McCaleb;右为Chris Larsen
虽然这一信息并不旗帜鲜明,但 McCaleb 的领导还是对 Ripple 的业务实践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正是在 McCaleb 的指导下,2012 年 Chris Larsen 加入了 Ripple ,直至今日,其仍为该公司的执行董事,现在的官网则将其称为“联合创始人”。
据雷锋网查阅的资料表明,Larsen 是 E-Loan 公司的前任董事长兼CEO,其于1996年创立了后者,并在2005年将其卖给了 Banco Popular。接着 Larsen 便创立了一个 P2P 贷款平台—— Prosper Marketplace。
在 Larsen 的指导下,Ripple 于2012年10月开始发起第一轮种子融资,该轮融资由 Kraken 交易所(2011年推出)的创始人兼 CEO Jesse Powell(同时也是 McCaleb 的密友)参与,总额为 20万美元。据业内人士分析,这一动作可以看作是对比特币脚步的追随,并利用了市场上对分散支付网络的需求。从怀疑论的角度来说,这更像是一场跟随市场情绪的资本抢夺。
其后,McCaleb 在公司战略上似乎与 Larsen 发生了分歧,即于 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 之间离开了 Ripple。接着便创立了 Stellar,据说该项目来源于 Ripple 背后的一些原始规则,此是后话。
2014年2月,Ripple 推出“平衡冻结”功能。在该功能下,即使没有交易的有效签名,Ripple 网关也能随时冻结甚至没收用户的代币。据称,Ripple 这样做的动机是想让网关符合监管的要求。当时,Ripple 将网关默认设置为“启用冻结功能”,不过用户也可以勾选“不冻结(NoFreeze)”标志来禁用此选项。
然而,2015年5月,美国监管机构以未经授权出售瑞波币而违反“银行保密法”为由,对 Ripple Labs (其为瑞波币的运营公司,前身为 OpenCoin )处以了 70 万美元的罚款
。为此, Ripple 还同意了一些严苛的补救措施,其中最突出的有以下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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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pple Labs 必须在 FinCEN (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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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Ripple 发行更多的瑞波币,这些接收者必须注册账户信息,并向该公司提供认证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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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pple 必须遵守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简称AML)法规,并指定合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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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pple 必须经过外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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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pple 必须向监管机构提供数据或工具,以便后者分析 Ripple 的交易和资金动向。
考虑到合规的重要性,Ripple 将其代币定义为加密货币已有很长一段时间,该公司甚至还推崇类似于比特币的价值主张,这实在有点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