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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认同:概念与测量

政治学人  · 公众号  · 政治  · 2024-09-09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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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支持以及一系列相关的概念,包括政治信任、政治信心、对政府的满意度等,一向是政治态度和政治心理的研究主要关注的对象。由这一组概念衍生出来的主要学术研究工作均建立在伊斯顿的政治支持理论之上。为了叙述便利,本文将这一研究传统简化地称为“伊斯顿体系”。多年以来,国内外学者在这一概念与理论体系中进行政治心理和政治文化的研究,产生了大量关于政治支持和政治信任等概念的文献。我们注意到,绝大多数文献所关注的政治支持、政治信任等概念或变量,实际上是伊斯顿所界定的“特定性支持”,指的是民众因为自身需求得到满足而给予政府或政治领导人的一种肯定性评价。而伊斯顿提出的“弥散性支持”,亦即一种超越具体事态利害、超越具体政府部门和具体治理表现的情感依赖和观念惯习,则未能得到具体和全面的检视。在以“经济人”理性来理解个体民众行为的认识论的影响下,“特定性支持”的本质是民众基于对自身需求是否被满足的评估后,对信任或支持的对象(客体)所形成的态度和认知结果。这其中的客体,即信任或支持的对象,一般是具体的政治行为者,如被选举得以执政的政党或担任政府职务的官员——总统、议员,以及具体的政府机构等。信任与支持的客体或对象也可能是具体的政策或政府执行政策的表现,如减税加税、限制移民、增加医疗公共卫生开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强或忽略环境保护,等等。实际上,这样的信任、支持与更基础性的政治心理变量如民众对政治共同体的情感和态度或者民众对整个政权体系的总体立场关系不大。


当代政治文化、政治心理领域的诸多研究是在阿尔蒙德和维巴的“公民文化”范式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特别是由英格尔哈特和诺里斯等人发展起来的“后物质主义—批判性公民”的解释,构成了实证政治文化研究的一个重要的认识论基础。这一理论预设了全球不同的文明体均存在一种同质化的三维现代化路线,即经济的增长或现代化会带动政治文化沿着同一方向演进。最后,这种现代化的过程会使各国均终结于同一种政治制度模式,即西方式的“自由民主”体制。这也就是美国政治学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发展起来的以多党选举体制为社会发展终点的现代化理论。在这一理论框架下研究政治支持或信任,含有明显的规范性预期——亦即对符合西方制度特征的多党制自由民主政府,公众的支持和信任必然应该是高的,反之则必然出现公众不信任或不支持政府的现象。但是,多年来的实证研究结果一直无法确认这一规范预期的准确性。


西方自由民主理念将政府视为“必要的恶”。相较而言,中国社会自古以来的政治理念认为,国家(政府)是实现共同之善的必要组织方式,国家和政府存在的理由和目的就是带领人民实现良好的公共秩序与大众福祉。要形成良好的政治秩序、实现人民的福祉,并不是要将政府作为临时受雇的经理人定期进行更换,而是必须持续提升国家的治理能力,增强政府与人民的有机联系,加强政府和官员为人民服务、造福人民的信念和能力。这些根本的价值观和理念深远地影响了民众与政治权力的关系。首先,民众与政府的关系并不是一种“本我”和“他者”之间的博弈或是契约关系,而是同一个共同体之内有着原生关系的组成部分。中国这个政治共同体更像一个大家庭,国家(政府)和人民均是大家庭中承担不同角色的成员。其次,政府或领导人不是竞争受聘、接受民众有限任期授权的“经理人”,而是公众生活中自然和长期存在的行为者。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不是分立和对抗的关系,而是长期保持血肉联系的和合共生的关系。再次,由于国家与社会均是政治生活共同体的有机构成部分,国家、政府领导、政府各部门及其成员亦是人民的一份子,国家与人民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对政府的支持与否定在很大程度上即是对人民自己的支持与否定,而他者(如国内的反对者和国外的势力)对国家政府的批评与攻击,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对人民即政治共同体一般成员的批评与攻击。在这种情况下,对政府特别是代表了全国人民即整个政治共同体的中央政府的支持与信任,在很大程度上亦即对政治共同体本身,也就是普通民众自身的支持与信任。在这种政治文化中,政治支持或政治信任无法准确捕捉个人对政治共同体和作为政治共同体代表的国家政府的情感与态度。而政治认同则更能够代表民众与共同体、政治体制、国家等笼统宏大对象的关系。


从语义学的角度来看,“认同”一词有两层含义:一是基于身份同一性而产生的亲近与归属感;二是表示对客体的价值理念或其他条件的认可、赞成与同意。这样看来,认同就是主体认识到自己与客体存在某种相同的身份或理念。因此,政治认同可以被解构出两个方面的意涵:(1)认同主体从感情上承认自身与客体在政治意义上的某种被包含或者同一的身份关系;(2)认同主体在理念上赞同和接受客体的政治价值、观点、作为等。所以,我们可以将政治认同区分为两个基本类型——身份性认同和理念性认同。


图1呈现了政治认同在身份性和理念性两方面的内涵。身份性认同(图1,左)表示认同主体(民众)从身份上确认自己与客体的一体性关系。这种身份上的一体性和共同性,衍生出层层递进的三种心理类型。首先是“归属”。认同主体(民众)从主观上认定自己的身份归属或从属于客体(政治对象),这种主观认知属于先定的观念,不必得到客观实在信息的佐证或确认。其次是“联结”。身份的认定就等于关系的确立,意味着主、客体之间建立了一种命运攸关、休戚与共的联结,也预示着无论是耻辱还是荣光都将一同分担和共享。再次是“依恋”。身份的同一和关系的联结使得认同的主、客体之间(以及同样从属于某一政治对象的个体之间)抱有同样的历史记忆和情感,这种记忆和情感在认同主体的心理上持续积累进而厚植出对客体的依赖与眷恋。



理念性认同(图1,右)表示民众从理念上确认自己对于客体正当性的认可态度。这种理念上的认可和支持,同样派生出环环相扣的三种意识类型。其一是“赞许”。认同主体对客体所秉持的价值、原则、观点及连带的行为方式表示赞成与接受。其二是“信任”。认同主体对于客体的价值理念和服务于公众的意愿给予肯定与信赖。这层含义既接续了伊斯顿体系对于“信任”最初始的定义,同时也接近于国内学者阐述过的一种大众政治心理——相信政治对象怀有良好的意图或者动机。其三是“拥戴”。认同主体对客体所享有的政治权力与资源予以承认和许可,并对其政治地位与形象表示支持、拥护乃至爱戴。这层含义反映了政治对象在公众心目中的正当性(合法性)。


需要指出的是,身份性和理念性认同并非孤立或相互隔绝的。事实上,二者具有共同的来源,即先定的基础政治价值观。首先,身份性认同来源于社会性因素(如文化、语言、阶层)与生理和物理性因素(如血缘、地域)的综合作用,它的形成无疑受到历史传承、社会学习以及人际互动等社会性因素的影响更大。因此,身份性认同的形成是在一个政治体系的基础价值观的笼罩之下进行的,注入政治身份的成分也是由基础价值观衍生的。其次,对于理念性认同而言,民众对政治对象的观念和意图进行识别,以及对后者正当性(合法性)的确认过程都需要依赖某种认识政治世界的思维范式来进行。也就是说,理念性认同是经过基础政治价值观的过滤形成的一种态度。身份的认定受到主体先在观念的塑造,而身份形成之后又反过来促使主体继续对既有观念进行合理化与强化。因此,身份性认同与理念性认同互为因果,相互影响,都受到所处政治环境的基础价值观的巨大影响。


政治认同的属性、客体及内容

在确定政治认同的定义与内涵后,本节首先讨论政治认同的情感与道德属性;其次讨论政治认同所指向的客体或对象及其特征;最后讨论政治认同所包含的内容及其客观效应。


(一)认同的情感和道德属性

在伊斯顿体系中,政治支持(信任)态度是一种个人对于公共事务的看法,是主体对于实在利害的理性计算。在这个框架里,政治态度(信任、支持)较少受私人生活情感因素的左右。并且,主体对于客体的信任与否完全是一种自由的态度选择,与主体或客体的道德与道德判断无关。然而,政治认同不仅在本质上是一种情感取向,而且还在特定文化观念的作用下,与道德发生紧密的联系。


认同态度的情感属性是由两方面的要素决定的。一方面,认同心理的逻辑内生于个人先定的主观身份和观念认知,而非出于对具体事态的客观判断和预期。因而,认同的形成是超越主体对于个人利益得失的计算的。另一方面,认同心理也受到特定文化环境对于主、客体关系定位的塑造影响,因而认同的形成具有明显的文化特征,包含浓郁的情感成分。以儒家的伦理观念为例,国家层面的公域关系完全是家庭层面的私域关系的引申与延展。私域与公域的伦理法则没有界限,以连续放大的形态存在,形成贯穿整个共同体的价值观念体系。这种家国同构的伦理格局为社会家庭的情感和道德与国家政治中的情感和道德的相互交融提供了条件。


首先,家庭亲情关系对于公共政治关系的渗透使得民众与政治对象之间的互动具有了亲属感情色彩。在宗法体系的伦理中,政治权力和民众之间应当像亲族内长幼血亲的相处一般,建立一种共生一体、融合互嵌,讲求“居上位者关怀体恤——居下位者敬爱遵从”的双向亲合关系。这种关系强调整体性胜过个体性。它不鼓励在同一个共同体内部区分“本我”和“他者”的分离式角色配置,而是突出共同体成员一致的精神归属、共同的亲缘联结及利害基础,提倡相互之间的价值共享和心理共情。在这样的氛围下,民众看待政治对象的方式是充满情感色彩的,特别是对于抽象的高阶政治权威如国家、中央政府、首都、领导或领袖等,民众对他(它)们的认知往往超越日常的行政事务,表现为一种亲情式的心理眷恋和信仰式的精神依赖。所以,政治认同不需要以严格满足现实条件作为前提,远比基于实时状况评估的特定性支持或者信任态度要稳定和持久。


其次,对于个体民众而言,政治认同意味着道德义务与责任,具有先定的价值正当性和精神约束力。儒家的价值规范将构建围绕最高政治权力的团结向心的社会运行状态作为公共秩序的目标。家国一体的伦理构造也使得认同态度具有了评判主体道德水平的意义。“君臣之义”与“父子之亲”一并被阐述为做人的道德底线。一个人认同他所处的共同体与政权体系,正如敬爱自己的父母宗长一样,意味着笃正和忠贞,否则就意味着狂谬与背叛。谋反和忤逆在中国古代被视为道德上最恶劣的情节和律例中最深重的罪孽,在历朝都受到最严厉的否定。隋代开始正式将谋反列为“十恶”之首,并给与严厉的惩罚。这样一来,对政治对象是否认同就成了一个衡量个人道德的重要指标。这完全不同于政治支持或信任对于其主体而言的价值无涉和道德中立性。


总结起来,政治认同心理包含三种普遍存在但无法被政治支持和信任等概念覆盖的大众情感。第一,受基础价值观中“个人—国家”关系设定的影响,民众对共同体和政治权力所产生的归属感。第二,应基础价值观中公共秩序目标的要求,民众对共同体和政治权力抱有的忠诚感。第三,由基础价值观中伦理规定的,民众在与政治权力的互动中对双边关系怀有的道德感。其中,道德感是最为核心但又复杂的一种情感。它指向对共同体基础价值信条的践行和对理想公共秩序的维护:一方面,权力持有者应当追求的道德目标被认为是实现既定的基础价值和良好的政治秩序;另一方面,民众又将对于共同体或是政治权力的认同(即尊重、服从与忠诚)作为自己应当恪守的道德准则。


(二)认同的客体及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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