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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泰:有序推进管资本为主的国企改革丨高端访谈

21世纪经济报道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1-02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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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2000年之后,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效益普遍好转,许多央企也进入世界500强行列。国企似乎很强大,并不需要改革。那么,为什么十八大前后会出现比较强的国企改革呼声?这轮国企改革的触发点是什么?


陈清泰: 国企改革实际上已经几起几落,上世纪90年代,特别是1992年中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国企改革被放在了非常突出的位置,政府也采取了很多改革措施:如,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加快建设资本市场、减员增效、兼并重组、抓大放小、政策性破产,以及优化资本结构、施行债转股、三年脱困等。经历那轮改革,国有企业状况有了改进,结构也有所优化。加入WTO之后国家迎来了新一轮经济增长,国有企业出现了十年的辉煌。


那个时候中国经济正处在经济发展的追赶期,在政府主导的大规模投资中,国企发挥了重要作用,基础原材料、基础设施、基础服务业和制造业等快速发展,以较短的时间走过追赶期。


到2011年左右,中国投资驱动高峰期结束,需要向创新驱动转型。 这个时候政企不分、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政府授予国有企业行政垄断地位、把国有企业当作调控经济的工具、推动经济增长的抓手,使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缺乏创新动力,缺乏活力。由于政企分开的问题始终未能解决,国家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区别对待的政策不断强化,每个企业头上都有一个所有制标签,被分作体制内、体制外,还有行政级别;在市场准入、获得稀缺资源、银行贷款,以及对政府话语权等诸多方面都有很大差别,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无法建立。经济转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须调动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内在动力,国有企业被管得缺乏活力,民营经济发展受到制度性阻碍的状况必须改变,企业改革成了经济体制转型的焦点。


《21世纪》:2011年左右是一个节点?


陈清泰: 实际上,问题早已存在,只是到经济转型时矛盾更加尖锐了。 从体制来看,我们一直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当非公经济超过一半时是否就碰到了天花板?因此,是国进民退还是民进国退?争论不断。


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为了改变这个状况,在文件中提了一句狠话,“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但是始终没有做到。


后来国务院发了一个“非公36条”,没解决。不到五年,又发第二个“36条”,还是没解决。其间,国资部门高调宣布,国有经济在七大行业要保持绝对控制,九大行业保持较强控制力。这种体制下,市场经济体制怎么建立?


《21世纪》:这背后深层次的体制性问题是什么?


陈清泰: 是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 传统国有资产实现形式是实物形态的“国营企业”,后来称为国有企业。1987年出台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此规范国有企业。1993 年颁布了《公司法》,为国有资产资本化、向公司制转型创造了条件。至此,国有资产可以有两种实现形式、国有资产下可以有两种企业制度、相应地政府有“管企业”或“管资本”两种管理方式。


客观地讲政企不分、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这些体制性问题几十年得不到解决,不是党和政府不重视,不是政策出得少和文件写得不到位, 本质的问题是用政府的行政理念、行政办法管理进入市场的企业,这种制度安排的本身与市场经济不能相容。实践证明,政策性调整改变不了体制性缺陷。


企业法的立意是政企不分,企业法的主张就是政府管企业,这都是法定的。公司法主张的则是公司的独立地位和自我治理。因此,国有企业的“转制”就是由企业法规范转向由公司法调节;政府要摆脱“管企业”的纠结,就要落实管资本为主,推进顶层国有企业的整体改制,从企业法变轨到公司法。



要正确地理解“管资本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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