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先说之前的最大疑点:
通没通俄确实不容易找到实锤,但是妨碍司法难道于特朗普不是家常便饭吗?
为什么特别调查组连妨碍司法的罪名都不能坐实呢?
确实,在为期两年的通俄门调查期间,特朗普屡屡做出试探红线的举动,大的有直接因为不肯效忠就炒掉联邦调查局局长科米,并在电视上公开说炒掉科米是因为他不肯停止“通俄门”调查,小的比如在《纽约时报》的采访中攻击当时的司法部长塞申斯,要求他停止回避、重新执掌“通俄门”调查,或是在推特上用总统赦免诱惑正在被调查组采访取证的证人,要他们不要与联邦调查局合作,更不要提隔三差五就在各种国际国内场合大骂“通俄门”调查是无中生有的党争,是民主党的政治迫害,诋毁其可信度。
这次报告全文中甚至确定了(之前有相关书作中提过,但并非出自于官方调查所以不能完全取信),特朗普曾命令其白宫法律顾问去司法部下达炒掉穆勒的指令,以此强行中断“通俄门”调查,还是在对方以辞职相要挟的情况之下才没有办成。
总之,两年下来,要一般公众相信特朗普完全没有妨碍司法,基本是不可能的,因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举动实在是太多了。
但是,在穆勒的报告却指出:
虽然不足以起诉总统妨碍司法,但也不能为这一罪名开脱。
在这次穆勒的报告全文公布后,我们终于得知为何如此下结论。
在报告中,穆勒团队详细解释了为什么此次妨碍司法的调查不同于一般,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有两点:
第一,由于总统是行政部门的首脑,他是否有权炒掉FBI局长,这是宪法问题,而且作为首脑,他又特独特的强大的手段可以影响调查进程、下级官员,甚至证人,这些都可能构成妨碍司法;
第二,一般妨碍司法调查都是在调查对象已经犯罪并试图掩盖罪行的情况下展开的,但本案不同,俄国干涉2016大选中,调查组无法有先有证据证明特朗普及其团队已经犯罪,这就给推断动机带来了困难。
言下之意,第一,总统要做到完全不妨碍司法是几乎不可能的,这是其职权的性质决定的,特别调查组决定不了特朗普的那些行为是否妨碍司法,应该由法院裁决;
第二,连罪名都没坐实,他就着急忙慌地涉嫌妨碍司法,特别调查组根本不能够理解特朗普这都是在干啥。
报告后面指出,调查组根据他的一贯行事方式,认为总统的动机基本分为两个阶段:
炒掉FBI局长科米之前,主要的动机是希望他们能官方宣布总统个人并不是调查对象,科米不愿意,在国会听证时也没有执行,故而特朗普暗下决心要将其解雇;
炒掉科米之后,因为涉嫌妨碍司法,这下总统真的成了调查对象,特朗普的动机就成了诋毁削弱调查组,用公开的和不公开的各种手段阻碍调查。
换句话说,
如果串通俄国罪行坐实,那么这些行为一秒之内全部可以被定性为妨碍司法,现在之所以下含糊的结论,不是因为没有特朗普妨碍司法的证据,而是因为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做这些事。
所以,虽然穆勒的调查报告分为上下两册,分别解释串通俄国和妨碍司法两个议题,但是实质上二者是一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