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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叫绝】签条约,背骂名,民国第一律师的辛酸史

中国律师商学院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5-17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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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文化的氛围之下,人们将律师误看讼师,甚至熟稔洋务的袁世凯也不免有此误解:“何必做律师,不就是以前的讼师吗?未免浪费人才”。如此大势下,他仍以一己之力,阐述何为律师,何为讼师,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讼师叫讼棍,而律师尊重人性,还以人权。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而改之,善莫大焉!北京东城区的赵家楼里一块儿“五四运动火烧赵家楼遗址”牌子。在那场运动中,一群高喊“民族、民权”的年轻人火烧赵家楼,卖国贼落荒而逃。多年之后,人们也不会忘记烧楼领袖梅思平一头钻进了东洋的裤裆;而千夫所指的“卖国贼”发誓:“晚节挽回前誉之失”。

他就是“卖国贼“民国律师第一人曹汝霖。


曹汝霖

一般认为,曹汝霖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执业律师。尽管“好像”是,但不准确。1877年,清末杰出的法律改革家伍廷芳从英国四大律师会馆之一的林肯法学院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和大律师资格,并在香港执业,这一年,曹汝霖才在上海出生。基于此,更准确的表述应该为:曹汝霖是民国国内执业律师第一人。

不过,曹汝霖的律师之路与伍廷芳也不无关系。

1912年,伍廷芳出任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总长,在现代司法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就积极主张仿效西方法律体系,建立现代律师制度,并在山阴县令姚荣泽一案(虽然是政治案件)中首次提出,律师可以出庭辩护。尽管此举或多或少受其早年律师生涯影响,但客观上促进了民国初年律师职业的兴起。同年,民国政府颁布《律师暂行规定》,民国律师制度自此创立。已辞去公职、暂时赋闲在家的曹汝霖申请注册,成为民国第一批执业律师,执业证书编号为“民国第壹号”,律师事务所就开办在他自己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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