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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认是股东,公司认为是雇佣,妻子帮创业7年丈夫找工作这件事,你怎么看?

识局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2-24 10:39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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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万科事件”到“展程科技事件”,由股权引发的问题一次次在舆论场掀起滔天巨浪,全民关注的背后,显示在创业的社会风潮下,原本看似跟普通人关系不大的股权问题正在走入寻常百姓家,它关系到公司的治理、也寄托了无数创业者实现“财务自由”的奋斗梦想。

关于此事的讨论,在知乎上尤为激烈,有人为主人公声讨正义,也有人为CEO辩护。基本上可以分为 挺韩派(主人公“韩冬辉”)、挺陈派(CEO“陈羽翔”)、中立派。




01. 挺韩派代表:楠爷、漠秋、云舒


@作者:楠爷


我冒着剧情反转的风险,提出:我支持夫妻俩。基于两个理由


1、从目前看,即便加上分红,老韩7年得到的全部收益也是远远低于市场公允价值的,而老韩接受这个非公允价值的前提是股权价值。然而并没有。


2、我们不能用专业的财务顾问和证券事务律师的水平去要求老韩的老婆,即便她讲的不那么严谨,也无伤大雅。


3、我重申,一切以降工资给期权为理由忽悠人家创业的都是神经病。

@漠秋

先说结论:这就是一场蓄意已久的阴谋,并且在当事人还懞懞懂懂的时候,ceo 和投资方已经把局做完收网分钱的戏目。并且戏目不新鲜,当年的饿了么的事情闹了一段,现在又是重演。


从原文中看来,股份有些一厢情愿了,这是原文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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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也开始在启信宝上查老公公司的各种公开的信息,发现老公只是作为老公司的董事,新公司完全体现不出来他的存在,新公司是CEO一个人独资的,而公司的业务早已经从老公司转移到了新公司,而且由于他之前从未签署过任何合伙人协议,和新公司只有雇佣合同,所以他的处境是特别被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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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公司能查到是董事,那说明还是有点份量的,作为第二号员工并且作为技术负责人,在工资很低的情况下,挂了一个虚名董事,没有一点股份,谁是当事人,都不可能接受吧。
所以,不存在一厢情愿,只是被ceo 的【口头承诺】给忽悠了。而ceo通过重新搞新公司,独资了,并且把老公司的业务接到新公司做,这种招数已经不新鲜了。通过换一个壳,老公司一清算注销,就算是有白纸黑字的股权,想得到,这个官司也有得打啊,老板明显是预谋已久,并且已经悄悄把事情都办完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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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公司踢走技术合伙人的套路:

早期,创业公司请不起昂贵的职业经理人,所以以股份为筹码,忽悠技术人入局。并且由于,风险大,前期产品未开发出来前,后面一切的营销,运营都是虚谈,所以此时技术人最重要,所以这时股份承诺往往还不低,20-30%的有,甚至50%的也有,也敢开这个口。

发展中期,产品已经基本成型,运营营销已经跟上,效益已经有些了,团队也壮大了,需要融资。

投资方一看:靠,你ceo 占了这么股份,又给技术合伙人这么多,我们投资方拿什么?以后还要融资,股份怎么分?ceo 把你的拿出来分吧。ceo :那怎么行,有没有其他办法。

投资方:你不给总要有人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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