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1年,被告人龙秋云利用担任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总经理及上市筹备工作具体负责人、湖南电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上市辅导、股票承销、承揽装修工程、合作开发项目、电广传媒股权转让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1999年至2013年,被告人龙秋云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7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龙秋云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龙秋云到案后,主动供述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已大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5月15日,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外通报了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赵春涛的涉黑“细节”
。
官方通报称,
2018年8月20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赵春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自治区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作为正厅级党员领导干部,赵春涛公权私用、搞团团伙伙、权钱交易、做“两面人”,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利用黑恶势力打击报复举报人,道德沦丧、腐化堕落,害人终害己。
赵春涛涉嫌罪名达5项之多,分别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意伤害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019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题为《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赵春涛涉嫌受贿、单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故意伤害、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的文章。内容如下:
日前,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赵春涛(正厅级)涉嫌受贿、单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故意伤害、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落马之后,赵春涛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的反面典型,在自治区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其忏悔视频被“晾晒”在全区党员领导干部面前:“我的行为,给我一生追求的红色抹了黑,我对不起党的培养……”面对镜头,赵春涛声泪俱下、痛哭流涕,却悔之晚矣。
同一天,广州市纪委监委消息,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副书记、广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冯铁民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冯铁民,男,1959年2月出生,吉林梨树人。1982年~1990年期间,冯铁民就职于吉林省四平市人民广播电台,曾任吉林省四平市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