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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小法官漫谈”公众微信号
当法官被撞击刺伤倒在血泊中,尚在医院抢救的时候,我听到的除了同情伤者、谴责凶手的声音外,还听到了很多为凶手叫好、恶意揣测我们法官的声音。意料之中,可依旧在看到那些冷血的留言时,气得发抖,心寒得打颤。
那种为什么不杀别人而杀你、一定是你有问题的荒诞逻辑依旧大有市场。这个逻辑的前提不应该是凶手所代表的是正义的吗?为什么你们对凶手那么仁慈、千方百计“设身处地”地为凶手找理由开脱,却对受害的法官这么吝啬应有的基本同情、恶语相向?
你们可以对法院的工作不满意,但不能把责任归结于法官的身上。因为法官的工作本身就不可能是让所有人都满意,如果所有人都满意,那才是不正常的;如果所有人都能满意,那么法院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那必定是真正的全社会和谐、天下无讼的时刻。
但凡所有的案件,不都是双方矛盾在其他地方无法解决、不可调和才到法院的吗?哪一个案子,最后的结果不是分出了胜败?胜败皆服,终究只是理想化的结局。
让败诉的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工作满意,可能吗?
让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对法院和法官的工作满意,可能吗?
让被强制执行财产的被执行人对法院和法官的工作满意,可能吗?
明明知道有那么多的不可能,你们却偏偏对法官提出这样的要求,做不到,就是法官的错。
法官,生命中的不可承受之重?
有多少的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心生不满,来自于自己的狭隘?标榜自己是守法者,可他遵守的只是对自己有利的法律,执行的也只是对自己有利的判决。在他们眼里,法律应为其私用,凡不利于自己的法律都是恶法,凡不利于自己的判决也都是枉法裁判的结果,而凡执行不利于自己法律的工作者也都变成了他口中的恶人。
还有一些人对法院和法官不满意,是因为他们将自己的交易风险、遭受的伤害或者其他都推到了法官的身上。我也一直很纳闷,为什么有些人一旦把案子交到法院,就觉得法院应该包揽其一切?法院不仅应该判决其胜诉,还得负责给钱。难道履行判决的义务主体不是败诉方吗?为什么有些人一下子就将其转换成了法院?不仅不感激法院为其主持了正义,还骂法院给了他一张空纸。被执行人找不到或者无能力履行,关法院什么事?诉讼有风险,这个风险不仅包括败诉的风险,还包括你胜诉了根本拿不到钱的风险,不仅拿不到钱还可能倒贴诉讼费、律师费等等——这都不是法院造成的啊,是你自己选择的啊,你可以选择不起诉,可以选择不聘请律师。
但有些人就是这样无理取闹,把这些账都算在法院的头上。于是乎,法院达不到其预期要求,就开始表达不满并迁怒于法官个人。
想想,真是委屈和无辜。
再苦再累都不怕,因为这份职业是自己所选择;怕的就是我坚持了正义,你还是不满意。
但即便是你还不满意,我也依旧会选择坚持正义!
对不起,我们就是无法让所有人都满意,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也不指望所有人都能满意。我们只希望,大家对法院和法官的工作能多一点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