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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通播报2】《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9年版)》

临床药师网  · 公众号  · 药品  · 2019-12-21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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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用本品时,避免同时使用质子泵抑制剂。可使用局部作用的抗酸剂或H2受体拮抗剂代替质子泵抑制剂;必须临时服用H2受体拮抗剂的情况下,至少提前6小时或滞后10小时后给予本品。
8.服用本品时,避免同时使用CYP2D6底物,因为CYP2D6底物浓度略微增加可能产生严重的或危及生命的毒性。
六、奥希替尼 osimer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40mg、80mg
适应证:
1.具有EGFR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
2.既往经EGFR-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一线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EGFR基因检测方法检测到的EGFR19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阳性的患者。对于既往经EGFR-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患者,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EGFR-T790M突变。
2.肿瘤组织和血液均可用于EGFR突变检测,但组织检测优先。
3.EGFR突变阳性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患者推荐优先使用奥希替尼。
4.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皮肤反应和腹泻,应特别注意间质性肺炎的发生。
5.避免与CYP3A4强诱导剂联合使用。
七、克唑替尼 crizo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200mg、250mg
适应证:
1.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治疗。
2.ROS1阳性的晚期NSCLC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ROS1或ALK检测方法检测到的ROS1阳性或者ALK阳性。
2.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肝功能异常和视觉异常,在治疗开始的最初两个月应每周检测一次,之后每月检测一次患者的肝功能,肝损害患者应谨慎使用克唑替尼进行治疗。
3.如果出现CTCAE(4.0版)3级或4级的不良事件,需按以下方法减少剂量:(1)第一次减少剂量:口服,200mg,每日两次。(2)第二次减少剂量:口服,250mg,每日一次;如果每日一次口服250mg克唑替尼胶囊仍无法耐受,则永久停服。
4.目前CYP3A抑制剂对稳态克唑替尼暴露量影响程度尚不确定。克唑替尼是一种CYP3A的中效抑制剂。体外研究表明,尽管克唑替尼是CYP2B6底物代谢的介导抑制剂,但在临床上不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
※5.用于cMET14外显子跳跃突变的晚期NSCLC患者。
八、阿来替尼 alec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150mg
适应证: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患者用药前必须获得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证实的ALK阳性结果。
2.建议患者接受本药物治疗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
3.推荐剂量为600mg,每日两次,随餐口服。如出现不良事件,应根据患者耐受性,以每次减量150mg的方式逐步降低本品的剂量:(1)首次减量:450mg,每日两次。(2)第二次减量:300mg,每日两次;如果患者不能耐受300mg每日两次的给药剂量,应该永久停用。
4.基线时应监测肝功能,包括ALT、AST和总胆红素,在最初治疗的3个月内每两周监测一次,之后定期进行监测。
5.建议患者报告任何原因不明的肌痛、触痛或虚弱,评估肌酸磷酸激酶(CPK)水平,在第一个月治疗期间每两周评估一次,随后在临床上根据患者报告的症状按需进行评估。
6.确诊患有间质性肺病/非感染性肺炎的患者应立即中断本品治疗,如果没有发现其他间质性肺病/非感染性肺炎的潜在病因,则应永久停药。
7.在服用阿来替尼时及治疗停止后至少7天内,应建议患者避免长时间阳光暴晒。此外,应建议患者使用防紫外线A(UVA)/紫外线B(UVB)的广谱防晒霜和润唇膏(SPF≥50),防止可能的晒伤。
8.应根据临床指征监测心率和血压。如果发生无症状心动过缓,则无需调整剂量;如果患者发生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危及生命的事件,应对合并用药中已知引发心动过缓的药物(如降压药)进行评估,并依据说明书调整剂量。
九、塞瑞替尼 ceri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150mg
适应证:本品适用于此前接受过克唑替尼治疗后进展的或者对克唑替尼不耐受的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间变性淋巴瘤激酶检测方法检测到的ALK阳性。
2.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450mg,每天在同一时间口服给药,药物应与食物同时服用。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或耐受性情况,在治疗过程中可能需要暂时中断使用本品或下调剂量,应以150mg的下调幅度逐渐减少本品的日剂量。应注意早期识别药物不良反应并及早给予标准的支持性治疗措施。对于无法耐受每日随餐服用150mg剂量的患者,应停用本品。
3.用药期间须注意胃肠道不良反应、肝毒性、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心律失常、高血糖等不良反应。
4.本品治疗期间应避免联合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如果必须同时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则应将塞瑞替尼的剂量减少约三分之一,取整至最接近的150mg整数倍剂量。
5.如果本品与P-gp抑制剂联合使用,可能导致本品浓度升高,注意监测不良反应。
※6.在美国、欧盟和日本,塞瑞替尼还获批一线治疗晚期ALK阳性NSCLC。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
※7.基于一项发表于JCO的Ⅱ期临床研究,在经化疗治疗后的ROS1重排的NSCLC患者可选择塞瑞替尼进行治疗。
十、贝伐珠单抗 bevac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液:100mg(4ml)/瓶
适应证: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贝伐珠单抗不适用于晚期肺鳞状细胞癌的治疗。
2.有严重出血或者近期曾有咯血、肿瘤侵犯大血管的患者不应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
3.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最多6个周期,随后给予贝伐珠单抗单药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4.贝伐珠单抗推荐剂量为15mg/kg,每3周给药一次。也可以使用7.5mg/kg,每3周给药一次。
5.出现以下情况,停止使用贝伐珠单抗:(1)严重胃肠道不良反应(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瘘形成、腹腔脓肿),内脏瘘形成。(2)需要干预治疗的伤口裂开以及伤口愈合并发症。(3)重度出血(例如需要干预治疗)。(4)重度动脉血栓事件。(5)危及生命(4级)的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肺栓塞。(6)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7)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8)肾病综合征。
6.如果出现以下状况,需暂停使用贝伐珠单抗:(1)择期手术前4~6周。(2)药物控制不良的重度高血压。(3)中度到重度的蛋白尿需要进一步评估。(4)重度输液反应。
※7.在欧盟,贝伐珠单抗联合厄洛替尼获批用于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不可手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
十一、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 endostatin
制剂与规格:针剂:15mg(3ml)/瓶
适应证:本品联合NP化疗方案用于治疗初治或复治的Ⅲ/Ⅳ期NSCLC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与NP方案联合至4个周期,然后采用本品进行维持治疗。本品适用于初治或复治的Ⅲ/Ⅳ期NSCLC患者。
2.如果出现以下状况,需暂停使用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1)出现相关心脏毒性反应时,如≥3度或≤2度且毒性反应持续存在。(2)≥3度皮肤过敏反应。
3.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主要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基于IV期研究结果,发生率分别为:心律失常0.7%、心功能下降0.2%、出血0.4%、过敏反应0.2%。
4.过敏体质或对蛋白类生物制品有过敏史者慎用。
5.有严重心脏病或病史者慎用,本品临床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测心电图。
十二、安罗替尼 anlo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8mg、10mg、12mg
适应证:
1.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治疗。对于存在EGFR基因突变或ALK阳性的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接受相应的靶向药物治疗后进展、且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
2.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化疗方案治疗后进展或复发的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使用安罗替尼前无需进行基因检测,但对于存在EGFR基因突变或ALK融合阳性的患者,在开始安罗替尼治疗前应接受相应的标准靶向药物治疗后进展、且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
2.中央型肺鳞状细胞癌或具有大咯血风险的患者、重度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3.安罗替尼有增加发生出血事件和发生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因此,具有出血风险、凝血功能异常的患者、具有血栓/卒中病史的患者以及服用抗凝药物及相关疾病的患者应慎用。
4.老年患者(65岁以上)使用安罗替尼时,无需调整用药剂量。
5.用药期间应密切关注高血压的发生,常规降压药物可有效控制患者血压。
6.避免与CYP1A2和CYP3A4的强抑制剂和强诱导剂联用。
十三、纳武利尤单抗 nivol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液:40mg(4ml)/瓶、100mg(10ml)/瓶
适应证: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的二线治疗,需排除EGFR基因突变和ALK融合的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
2.患者必须为EGFR阴性和ALK阴性。
3.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纳武利尤单抗治疗,直至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例如最初几个月内肿瘤暂时增大或出现新的小病灶,随后肿瘤缩小)。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4.纳武利尤单抗在中国基于CheckMate 078研究,获批的剂量是3mg/kg,每2周一次,60分钟输注。在欧美,基于PPK研究,纳武利尤单抗已经获批固定剂量,480mg,每4周一次或者240mg,每2周一次,30分钟输注。
5.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暂停给药或停药。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6.发生4级或复发性3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但仍持续存在2级或3级不良反应,应永久性停用纳武利尤单抗。
7.老年患者(≥65岁)无需调整剂量。
8.轻或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数据有限。
9.轻或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没有对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重度(总胆红素>3倍ULN和任何AST)肝功能损伤患者必须慎用本品。
10.纳武利尤单抗可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良反应可能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期间或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停止后的任何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5个月)。
11.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并给予糖皮质激素。若使用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疗法治疗不良反应,症状改善后,需至少1个月的时间逐渐减量至停药。快速减量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恶化或复发。如果虽使用了糖皮质激素但仍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增加非糖皮质激素性免疫抑制治疗。
12.在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治疗期间,不可重新使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13.如果出现任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14.纳武利尤单抗注射液每毫升含0.1mmol(或2.5mg)钠,在对控制钠摄入的患者进行治疗时应考虑这一因素。
15.纳武利尤单抗是一种人单克隆抗体,因单克隆抗体不经CYP450或其他药物代谢酶代谢,因此,合并使用的药物对这些酶的抑制或诱导作用预期不会影响纳武利尤单抗的药代动力学性质。
※16.在美国,纳武利尤单抗获批用于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以及至少一种其他疗法的小细胞肺癌,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用法为240mg固定剂量,每2周一次,30分钟输注。
十四、帕博利珠单抗 pembrol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液:100mg(4ml)/瓶
适应证:
1.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药适用于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的转移性非鳞状NSCLC的一线治疗。
2.帕博利珠单抗适用于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评估为PD-L1肿瘤比例分数(TPS)≥1%的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一线单药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使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例如,治疗最初几个月内肿瘤出现暂时增大或出现新的小病灶,随后肿瘤缩小)。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2.帕博利珠单抗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批的首个一线肺癌适应证是基于全球Ⅲ期临床研究KEYNOTE-189研究结果,在中国获批的肺癌适应证剂量是200mg固定剂量,通过静脉注射给药,每3周一次,每次持续至少30分钟。
3.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
4.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停药,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5.发生4级或复发性3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但仍持续存在2级或3级不良反应,应永久性停用帕博利珠单抗。
6.老年患者(≥65岁)无需调整剂量。
7.轻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数据有限。
8.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中度或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
9.帕博利珠单抗可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良反应可能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期间或帕博利珠单抗治疗停止后的任何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5个月)。
10.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时停用帕博利珠单抗,并应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当免疫相关的不良反应改善至≤1级时,需至少一个月的时间逐步减少皮质类固醇的用量直至停药。基于有限的临床研究数据,发生皮质类固醇无法控制的免疫相关不良反应时可以考虑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如果不良反应保持在≤1级,且皮质类固醇剂量已降至每天≤10mg泼尼松或等效剂量,则可在最后一次帕博利珠单抗给药后12周内重新开始帕博利珠单抗治疗。
11.在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治疗期间,不可重新使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
12.如果出现任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止帕博利珠单抗治疗。
13.帕博利珠单抗是一种人单克隆抗体,因单克隆抗体不经CYP450或其他药物代谢酶代谢,因此,合并使用的药物对这些酶的抑制或诱导作用预期不会影响帕博利珠单抗的药代动力学性质。
※14.美国FDA、欧盟EMA和日本PMDA批准帕博利珠单抗的适应证还包括:在排除EGFR或ALK阳性基础上,用于PD-L1表达≥1%的晚期NSCLC二线单药治疗;联合紫杉醇或白蛋白紫杉醇和铂类化疗用于晚期鳞状细胞肺癌一线治疗。美国FDA批准帕博利珠单抗单药适用于经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方案以及至少一种其他疗法治疗失败的晚期小细胞肺癌患者(即三线及三线以上的治疗)。目前国内尚未获批这些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
十五、依维莫司 everolimus
制剂与规格:片剂:2.5mg、5mg、10mg
适应证: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的、进展期非功能性胃肠道或肺源神经内分泌肿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本品的推荐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口服给药,在每天同一时间服用。
2.用一杯水整片送服本品片剂,不应咀嚼或压碎。对于无法吞咽片剂的患者,用药前将本品片剂放入一杯水中(约30ml)轻轻搅拌至完全溶解(大约需要7分钟)后立即服用。用相同容量的水清洗水杯并将清洗液全部服用,以确保服用了完整剂量。
3.只要存在临床获益就应持续治疗,或使用至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时。
4.在肾功能损伤患者中没有进行本品临床研究。预期肾功能损伤不会影响药物暴露,在肾功能损伤患者中不推荐调整依维莫司剂量。
5.本品具有免疫抑制性,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彻底治疗已经存在的侵入性真菌感染。
6.对本品有效成份、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或本品中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在使用依维莫司和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患者中已观察到的过敏反应表现包括但不限于:过敏、呼吸困难、潮红、胸痛或血管性水肿(例如,伴或不伴呼吸功能不全的气道或舌肿胀)。
7.口腔炎包括口腔溃疡和口腔黏膜炎。在临床试验中,发生率为44%~86%,4%~9%的患者报告了3级或4级口腔炎。口腔炎大部分在治疗的前8周内发生。如果发生口腔炎,建议使用局部治疗。
8.避免联用CYP3A4强效抑制剂和CYP3A4强效诱导剂以及P-gp抑制剂。
消化系统肿瘤用药
一、索拉非尼 sorafe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0.2g
适应证:治疗无法手术或远处转移的肝细胞癌。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期间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乏力、脱发、感染、手足皮肤反应、皮疹。
2.推荐服用剂量为每次0.4g、每日两次,空腹或伴低脂、中脂饮食服用,对疑似不良反应的处理包括暂停或减少用量,如需减少剂量,索拉非尼的剂量减为每日一次,每次0.4g,口服。
3.与通过UGT1A1途径代谢/清除的药物(如伊立替康、多西他赛)联合应用时需谨慎。与华法林合用时应定期检测INR值。
4.目前缺乏在晚期肝细胞癌患者中索拉非尼与介入治疗如肝动脉栓塞化疗(TACE)比较的随机对照临床研究数据,因此尚不能明确本品相对介入治疗的优劣,也不能明确对既往接受过介入治疗后患者使用索拉非尼是否有益。
5.TACTICS研究(NCT01217034)证实首次TACE联合索拉非尼较索拉非尼组获益更佳。
二、瑞戈非尼 regorafe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40mg
适应证:
1.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的肝细胞癌患者。
2.既往接受过伊马替尼及舒尼替尼治疗的局部晚期的、无法手术切除的或转移性胃肠间质瘤患者。
3.既往接受过氟尿嘧啶、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为基础的化疗,以及既往接受过或不适合接受抗VEGF治疗、抗EGFR治疗(RAS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无需进行基因检测。
2.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为160mg口服,每日一次,建议与食物同服,用药3周停药1周。基于个人的安全及耐受性考虑,可能需要中断或降低剂量,也可以考虑采用80~120mg起始剂量逐渐递增。
3.亚洲人群最常见不良反应为手足皮肤反应、肝功能异常(高胆红素血症、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和高血压,同时,还要注意疼痛、乏力、腹泻、食欲下降及进食减少等不良反应;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重度肝功能损伤、出血、胃肠道穿孔及感染;有血栓、栓塞病史者应谨慎使用。
4.对瑞戈非尼任一活性物质或辅料有超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5.避免联用CYP3A4强效抑制剂和CYP3A4强效诱导剂。
三、仑伐替尼 lenva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4mg
适应证: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的肝细胞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期间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高血压、疲乏、腹泻、食欲下降、体重降低、关节痛/肌痛、腹痛、掌跖红肿综合征、蛋白尿、出血事件、发音困难、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恶心,严重的不良反应包括肝衰竭、脑出血、呼吸衰竭。
2.与甲状腺癌和肾癌不同,仑伐替尼在肝癌的药代动力学在临床上受到体重的显著影响:对于体重<60kg的患者,推荐日剂量为8mg,每日一次;对于体重>60kg的患者,推荐日剂量为12mg,每日一次。
3.仑伐替尼应在每天固定时间服用,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均可。如果患者遗漏一次用药且无法在12小时内服用,无需补服,应按常规用药时间进行下一次服药。
四、曲妥珠单抗 trastuzumab
制剂与规格:针剂:440mg(20ml)/瓶
适应证:本品联合卡培他滨或5-氟尿嘧啶和顺铂适用于既往未接受过针对转移性疾病治疗的HER2阳性的转移性胃腺癌或胃食管交界腺癌患者,对于顺铂和氟尿嘧啶类进展,而未使用过曲妥珠单抗的HER2阳性的转移性胃癌患者,可以考虑曲妥珠单抗联合其他有效的化疗药物治疗;曲妥珠单抗只能用于HER2阳性的转移性胃癌患者,HER2阳性的定义为使用已验证的检测方法得到的IHC3+或IHC2+/FISH+结果。
合理用药要点:
1.在本品治疗前,应进行HER2检测,相关检测应使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
2.曲妥珠单抗开始治疗前应进行左室射血分数(LVEF)的检测,治疗期间须经常密切监测LVEF。LVEF较治疗前绝对数值下降≥16%,或LVEF 低于该检测中心正常范围并且LVEF 较治疗前绝对数值下降≥10%,需应停止曲妥珠单抗治疗至少4周,并每4周检测1次LVEF。4~8周内LVEF回升至正常范围或LVEF较治疗前绝对数值下降≤15%,可恢复使用曲妥珠单抗。LVEF 持续下降(>8 周),或者3 次以上因心肌病而停止曲妥珠单抗治疗,应永久停止使用曲妥珠单抗。
3.胃癌治疗过程中患者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心室功能明显下降、严重的输注反应和肺部反应时,要中断或停止曲妥珠单抗的治疗。
五、阿帕替尼 apa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0.25g、0.375g、0.42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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