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5月31日至1999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3.具有高中、中专(含技校)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4.男性户籍不限;女性要求为昌吉市户籍。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6.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7.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8日-6月16日(早上10:00至下午20: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缴费。
3.报名要求:
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人员,需携带《昌吉市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学历证明)、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