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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愤,微博发“小三”裸照,女演员被判道歉+赔钱

扬子晚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1-15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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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南京鼓楼法院接收了一起名誉权纠纷的案件,原告是20岁的女孩范柳,被告名叫丁梦,是一名30岁的少妇。在诉状中,范柳称,2016年5月15日, 丁梦用其新浪微博账号发布了关于自己的不雅照片。因为该微博账号有众多粉丝,微博发出后造成的影响巨大,给自己生活和精神造成了极大的打击。 范柳认为,丁梦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请求法院判令丁梦向自己书面道歉,并在其微博上连续15天持续道歉,并判令丁梦将其掌握的不雅照片全部删除,此外,再赔偿自己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律师费2万元、公证费1500元及诉讼费907元,合计10万余元。


(网络图)

案件开庭后,被告丁梦在法庭上爽快地承认了事实。 她说,自己确实于2015年5月15日晚七八点左右在微博上发布了范柳的裸照,但已经于次日中午左右删除。 发布的内容除了有范柳的裸照,还有范柳正常的自拍照,以及范柳微信的信息资料内容。“ 我认为我的行为达不到对范柳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即使对范柳构成精神损害,损害数额也没有她主张的那么多。 ”丁梦称, 自己只同意书面及在微博上向范柳道歉,但不同意赔钱。 至于范柳所说的自己掌握的不雅照片,已经全部删除了。

B 为泄愤,微博发“小三”裸照


那么,丁梦为什么要发送范柳的裸照呢?两人之间到底有何冤仇?法院经过审理发现, 原来,丁梦是一名女演员,经常在外演出。长此以往,丁梦的丈夫赵勇找到了机会,与年轻的范柳发生了恋情,而丁梦得知此情况后极为愤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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