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办发〔2024〕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 实施创作提升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345号)印发以来,各级广电主管部门一方面聚焦创作提升,统筹加强各类网络微短剧(以下简称“微短剧”)的许可准入、备案管理、规划引导、内容审核、行业自律,大力促进行业专业化、精品化发展,有力推动行业生态总体改观,进一步释放出积极社会效益与良好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对“小程序”类微短剧内容低俗、无序传播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有力遏制了野蛮生长、粗放发展态势。当前,微短剧在带动影视行业增长与就业、发现与培养行业人才、开辟对外传播新路径等方面已产生积极效果,但“小程序”类微短剧过度商业化运营导致的内容风险问题仍十分突出。为进一步巩固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更好推动这一新兴网络文艺形态繁荣健康发展,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关于国产网络剧片发行许可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就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包括“小程序”类微短剧在内的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深刻把握微短剧的意识形态属性,着力提升文化和审美内涵,切实加强内容建设和管理,推动微短剧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持续抓好创作提升
主动适应网络视听日趋互动化的传播特征,深刻把握信息时代受众的接受习惯和审美需求,推动微短剧创作、生产、传播、推广等产业链各环节协同联动,统筹微短剧题材、类型、风格多样化发展,鼓励微短剧创新话语表达、视听呈现、生产传播、商业模式,努力推动微短剧成为反映新时代伟大实践、人民伟大奋斗和火热生活的新载体,成为发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和主流文化的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