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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丨赵世瑜:何以城市——作为城市研究的中国城市史

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 公众号  ·  · 2024-12-24 09:40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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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认识城市性。由于不同的人对不同的城市在不同的时间有不同的体验,对于一个非城市何时变成了城市,一个人何时变成了城里人,城墙如何变成了城市的重要表征,某种政治力量、商业力量或者宗教力量何时和如何造就了城市,城市何时成为人们眼中的一个有边界的实体,等等问题,就成为了一个万花筒。从作为城市研究的城市史的角度说,应该讨论的是时间对于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社区、一种城市景观或一个城居人的意义,而这将是从人的城市体验起步。


二、中国城市史研究中的时间性


假如能够确定有哪些要素构成了城市所独有的图景,就可以进一步追问这些要素是如何出现并变化的。墙是城市要素吗?不一定。村寨、家宅,甚至边界都可以有墙。官府的衙门是吗?在多数情况下是的。街道是吗?在多数情况下也是的。但这些都不绝对。商业呢?我们确定商业在城市中聚集,但并不确定商业在城市中起源;城市往往是市场中心,但市场中心并不都在城市。传统的城市定义更强调权力的集中以及人口规模和密度,而在列斐伏尔看来,城市只是一种促成相遇、集合和共时性的形式。所有这一切都是城市的物质形态,而不是创造这些物质形态的人。


时间性基本上是一个哲学问题,就如同历史性 (historicity) 一样。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第二篇中有专章讨论时间性与历史性,有学者认为,要全面理解他的时间性概念,必须要考察他在《宗教生活现象学》导论中对帖撒罗尼迦前后书的阐释。据说后者是保罗写给帖撒罗尼迦教会的两封信,是《新约全书》的最早文献,海德格尔认为,当我们阐释基督教原始文献时,被阐释的对象并非文献本身,而是透过文献所传达出来的基督教的实际生活经验,实际生活经验才是通向哲学之路的出发点。他分析了保罗在这两封信中表达出来的对基督何时再临的回答 (“你们自己明明知道”) ,把这个问题的答案变成了每个人的生活实践问题,于是说明了表现为将来、曾在与当前 (此在) 三者合一的时间性:将来是实际生活经验的唯一确定的不确定性 (比如死亡) ,曾在也不是一种表达过去的维度,而是实际性的核心。所以海德格尔的时间性不是通过物理时间表达出来的,而是一种人的本真存在的表达。由于曾在被赋予了这样的意义,历史就有了更重要的地位,而当前 (此在) 包含了曾在和将来,所以称为理解曾在和将来的出发点。


不同学科都有对时间性的讨论,如人类学提倡从本地人的观点出发将时间视为一种文化传统的建构,强调他者对时间的不可逆性及线性时间的不同态度,突出了时间的多元性和相对性。这些讨论不仅成为历史人类学之所以可能的哲学基础,也为海德格尔关于实际生活经验的观点提供了更多佐证。由此,时间性可以成为有别于前述社会科学城市研究的城市史的核心视角。


《存在与时间》

[德]马丁·海德格尔 著  陈嘉映/王庆节 译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4年9月


在将近半世纪之前,施坚雅就梳理了过往社会学家概括典型城市特征、前现代城市与现代城市的区别以及世界上各种前现代城市类型的说法。与此同时,布罗代尔也在他关于15—18世纪的著作中专章讨论了城市,指出城市是一种具有一定人口规模的聚落,包括城乡分工、城市的人口需求、城市的防卫功能、城市区位、城市等级以及城市扩张等问题。很显然,20世纪70年代的研究主要是结构—功能性的。这主要是因为城市研究中的城市地理学集中于空间分析,而城市社会学则聚焦于城市社会生态,这当然会影响到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城市史研究,比如作为功能分区的坊市制度,再如广州府城东部的仕宦生活区和西部的商业生活区,又如土司与卫所、清代驻防八旗所在的满城这类有族群意义的“双城”,等等。而类似于当代的棚户区、城中村、北漂地下室和旧厂改造的历史研究也同样存在,即讨论城市内部的不平等带来的城市问题。这些城市史大多仍是空间的和共时性结构的研究。


当然也有些不同的讨论。施坚雅在其《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导言”中提到,该书的作者大多是历史学家,所以其研究并非建立在计量分析的基础上,其他人类学和社会学作者也是如此。他也承认,“前现代中国城市是一个独特的文化类型”,但该书论述不多,因为其最重要的贡献在于讨论中国城市体系和变化方式。其实,书中芮沃寿的《中国城市的宇宙论》、牟复礼的《元末明初时期南京的变迁》、王斯福的《学宫与城隍》等文,都是讨论这种独特文化类型的,在强调区域差异性导致了宏观区系的施坚雅看来,似乎是希望以这些讲论普遍性的文章来证明区域差异中的统一性机制,否则就是相互矛盾的了。


芮沃寿前揭文中提到《周礼》中都城的“左祖右社,前朝后市”空间规划,这的确是切实实践了的中国古代城市的重要礼仪标识。当然,一方面,对祖先和领土的祭祀场所并非城市所独有,甚至可以说它们首先是从乡土中生长出来的;另一方面,都城以下的各级行政中心城市不可能设置皇室家族所独有的祖庙,于是,府县城市中就有了城隍、土地这样相应的礼制安排,其背后都是相同的“宇宙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大小城市都设计了通往主要城门的十字街,在十字街的中心或沿街其他重要位置,设置了钟鼓楼或相应的、呈现为庙宇的阁或楼。这种礼制安排也会为具有行政或军政职能的乡村聚落所模仿,比如河北蔚县的许多村堡,除了高大的堡墙外,有不少都有十字街,十字街交叉的中心位置具有左右对称的庙宇,南北大街的北端是庙宇式高阁,与县城无异。可以说,礼制安排是中国传统城市的重要空间表征,无论是前揭王斯福的文章,还是韩书瑞对北京寺庙的研究或叶凯蒂对上海方志地图的研究,都能说明这一点。


《周礼·考工记》

左祖右社,前朝后市的空间规划


中国传统城市不仅像布罗代尔所说的那样是个人口集聚之地,而且是一个消费性人口或非生产性人口集聚的地方。过去人们强调中国传统城市大多是各级行政中心,这没错,但与官府相关的人口就是消费性人口;过去人们也强调城市作为不同层级的市场中心,但中国传统城市中的市场往往是消费性市场,而主要不是交换市场,它们用货币和特权支付所需物品,而非用对方所需的物品;过去人们总强调城市的文化教育功能,这主要是由于“学在官府”,而且最为重要的是自从科举考试制度确立以来,城市成为科举考试的举办地,从而成为文人荟萃之地。所有这些消费性人口造就了巨大的服务业和服务业人口,造就了“奢靡”的特性以及“高雅”的文化 (事实上“高雅”和“奢靡”可能说的是同一回事,也是“消费”的特性) ,进而造就了城市性 (urbanity) 。所以重要的不是城市有什么而乡村没有,而是它们共有的东西,其性质和意义却不同。


因此,城市史研究必然涉及城乡关系问题。在传统的城乡对立和城乡连续统一体 (continuum) 认知之外,肯定有着其他探索路径。例如,人类学家认为中国乡村是一种“熟人社会”,但传统城市也是一种“熟人社会”,因为在城市中人们的血缘联系要比在乡村中松散,更需要建立陌生人之间的关系纽带,甚至仿照乡村中的宗族采取一种拟血缘关系 (包括建立联宗组织和结契关系) 。这当然不是说在乡村中不存在从“生人”到“熟人”的历史过程 (比如土客冲突所显示的) ,但在城市中这个历史过程是不太相同的。在前者大多是通过外来者的在地化来完成的,而在后者则往往需要创造一种新的群体认同。比如移民传说或祖先来历传说往往在乡村中世代相传,而在城市中却往往流传着有关建城的传说。


城市研究的文化转向对城市史研究也有很大启发。芒福德提出了六种城市形塑的文化方式:形象和表述;共同体和市民文化;地方神话、叙事与共同记忆;场所和针对场所的感情和意义;城市身份与生活方式;社会互动与实践。这可以被看成是对列斐伏尔问题的回应。王笛在其《走进中国城市内部》一书中梳理了城市史研究的诸多模式,也包括了芒福德的城市有机体理论,提出了“新城市史”研究的可能路径。正如他的《街头文化》和《茶馆》两书所显示的,他强调的重点在于发现城市的“微声”,即从城市中的底层和日常去重新认识城市,这与我们多年来在乡村所做的工作殊途同归。由此,我们更需要通过乡村和城市之间的联系与差异来认识城市,也需要从更长的历史时段来认识城市的特质。


在芒福德的巨著《城市发展史》一书看来,城市自出现起便是与乡村聚落迥然不同的东西,虽然并不排斥原有的乡村传统。从5000年前的良渚古城遗址和4000年前的石峁古城遗址来看,那已经是非常成熟的三套城结构,应该是王城,不可能是最早的城的形态。中国的考古发现了更早年代的有堑壕、排列整齐的街道、祭祀场所甚至墙垣的聚落,但这是否就是城市的标志?比如有三重环壕的河南巩义双槐树大型聚落遗址是否可以定义为城市?由于除了空间形态和少量生活遗存物以外没有更多相关材料,众多史前聚落无法被清晰地确认其性质,也许从后世的情况可以推想早期城市是如何从乡村聚落中脱胎而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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