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今年的春节祝福,不再是升官发财、心想事成为主,而是把祝福身体健康作为最高礼遇。因为这一刻,人世间已没有比身体健康更重要、更实在的祝福了。
今年的假期很特别,可是特别在什么地方呢?思来想去,我觉得应该是:
2020年春节假期,因为疫情,会特别“长”。
假期长,倒不是又增加了几天假期,而是因为疫情导致,这个假期可能会最无聊、最忧虑,所以会度日如年。
我最近有一个习惯,每天醒来首先看的是疫情进展,也看看朋友圈,看看大家转发的文章,哪里又新增了多少多少病例,哪里又有军人在一线忙碌着……每个人围绕着疫情都在担心着、忧虑着,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压抑。
从官方公布的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开始,有人就问:
评论区里,有两种结论:
一种是“优待”:原地不动,在家里老实待着,等待通知。
另一种也是“优待”:提前召回,回单位隔离。
但更多的是理解和支持:
“我们直接去支援了。”
当然,对于这次春节假期,也有两种疑惑:
一是为什么有的被召回了,有的继续休假?二是延长假期,休假天数会不会被扣除?
至于为何疫情当前,有的单位对休假人员提前召回,有的继续延长。
对此,我有两点思考:
一是基于单位情况不同。要知道此次疫情,是根据地区性蔓延而来的,有的战士休假,所在的省份就是服役省份,就地召回也是便于集中管理,统一战线。
二是基于休假人员不同。比如某四级军士长老蔡,是湖北籍军人,所在地疫情比较严重,特别是封城过后,回单位目前是不可能的,所以延长休假,保障好个人的预防措施为主要,单位延长个人假期,并不是不管不问,追踪和实时联系休假人员。
疫情当前,关于在家休假延长的现役军人,假期天数怎么算?
2003年,SARS“非典”肆虐全球,据官方统计共夺去919人的生命。
亚洲地区疫情尤其严重,以中国、新加坡、越南为甚。这场“非典型肺炎”在人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的“非典型记忆”……
江苏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假属于特殊的规定,其他地区未见。
即《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对依法被列为甲类传染病或者采取甲类传染病控制措施的疑似病人或者其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其隔离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此类病假的天数是未知的,视医学观察结果而定,比如SARS,用人单位应当视同正常出勤支付劳动者薪水。
另外,1月31日,上级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指出春节假期即将结束,有序做好返程人员疫情防控极为重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部署,周密做好返程人员疫情防控。
要分类指导实施错峰返程。同意湖北省将春节假期适当延长。
目前仍在湖北、工作在外地的人员同样延长假期,暂不返回工作地,以利于疫情防控。
那么,对于目前在湖北休假的湖北籍军人,再一次延长假期,怎么界定?
涉及到军人这块的延长假期,怎么界定,这也是当前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按正常假期扣除,还是将延长的部分假期不做扣除,我想这也是大家关注的一个“优待”。
如果按正常扣除,大部分士官的假期天数也就20-45天假,那有的在外休假人员的计划就会被打乱。
如果不做扣除,那么后面休假怎么报假?
这里,也提几点建议:
一是规范在外延长休假人员的管理,明确休假天数,制定行之有效的特殊时期延长休假制度;
二是做好在外延长休假人员的思想。
特别是因疫情不能及时归队,延长休假,要做好人员的思想跟踪和及时了解。
三是加强对提前召回人员的补偿。
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或者增补假期,特别是处在隔离期间的,要做到妥善处理。
四是做好特殊群体休假事宜的制度完善。
比如因疫情,影响到家属回户籍地生育,特别是因疫情,要回家处理个人比较紧急的事情,单位要做好急事特情处理,保障好家属,做好因疫情而耽误个人的事情,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保障。
这个假期,或许对我们来说失去了很多,放弃了很多,但是我想我们一定也能收获更多。我们除了祝福武汉,或捐款捐物,其实更多的是照顾好自己,用句最近流行的话说就是——
“只要每天在家躺着,就是在为社会做贡献。”